通过电话接收订单的交易台
“我们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和视频通话接收订单。我们需要知道是否全部都有录音、存放在哪里,以及能否交出四年前的某一通电话。”
MiFID II第16(7)条要求您对与订单有关的通话和电子通信进行录音并存档,即使订单最终未被执行。我们与您一起搭建经得起检查的录音(taping)体系:覆盖全部沟通渠道,存档可调取,各项控制均有书面记录可查。
您的录音系统经得起监管问询吗?
请告诉我们您的团队与客户沟通使用哪些渠道,我们为您指出漏洞所在,并给出补救办法。
从渠道清单到调取交付流程,共六项服务,让录音不再是风险,而成为您最有力的证据。
以下四种真实情形最终都摆到了我们的桌面上:机构各不相同,根本问题却一样——沟通确实发生过,却无法证明。
“我们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和视频通话接收订单。我们需要知道是否全部都有录音、存放在哪里,以及能否交出四年前的某一通电话。”
“客户随时给我发消息。我知道其中有重要的对话没有存档,希望在它变成问题之前理顺。”
“远程办公之后,一半的对话都经由手机和会议平台。我们想要一份清晰的授权渠道清单,以及真正有效的录音捕获。”
“我们有几百名客户经理,知道其中一些人用私人手机联系客户。要么以真正有效的管控加以禁止,要么为他们配备可被捕获的公司渠道。”
几乎没有机构是因为完全不录音而违规,而是因为只录了一部分。以下是最常见的失误。
只录已执行的交易:该义务涵盖与订单有关的通话和电子通信,即使交易最终没有成交。如果等到执行时才开始录音,您就已经违规了。
“幽灵渠道”:个人WhatsApp、短信或私人邮箱,没有任何捕获。对话确实存在——客户手里也留着——但贵机构无法存档、审查,也无法向监管机构交付。
无法调取的存档:录了音,却没有按客户、日期和交易建立索引。面对监管问询,找不到某一条具体通信,实际上就等于没有这条通信。
| 录什么 | 保存多久 | 典型错误 |
|---|---|---|
| 与订单(接收、传递、执行)有关的电话通话和视频通话,即使交易未被执行 | 5年,应监管机构要求可延长至7年 | 只录总机线路,却把公司手机和视频通话平台排除在外 |
| 同一目的的电子通信:电子邮件、聊天和即时通讯 | 期限相同:5年,监管机构要求时可延长至7年 | 容忍WhatsApp等个人渠道,却没有捕获和存档工具 |
| 与客户进行的重要面谈 | 以会议纪要或笔记形式记录在持久介质上,并按同样的逻辑保存 | 关键会议没有纪要:建议确实给过,却没有任何记录可以证明 |
我们审查您的沟通渠道,起草录音政策,协助您选择并配置存档系统,并搭建好抽查机制和交付流程。所有环节都留有证据,您可以直接摆到CNMV面前。
MiFID II第16(7)条要求对与客户订单(接收、传递和执行)以及自营交易有关的电话通话和电子通信进行录音。
录音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引发交易的通信,无论最终是否成交。重要的面谈不需要录音,但必须以会议纪要或笔记形式记录。具体操作细则由欧盟第2017/565号授权条例作出规定。
完全没有区别:义务源于意图,而不是结果。客户来电询问某项购买、随后又放弃,这通电话与已执行的订单一样属于录音范围。
这是录音留存中代价最高的误解:只存档已成交交易的机构,恰恰让最容易出现不当商业行为的对话失去了覆盖。
一般为5年,监管机构要求时可延长至7年。保存必须使用持久介质:内容完整,防止篡改,并在整个期限内可调取。
请注意一个实际细节:如果您的技术供应商默认几个月后就自动删除,或者员工离职时连同其邮箱一并清除,那么在没有人刻意决定的情况下,法定期限就已经被违反了。
需要。客户必须在接受服务之前就知道其通话和通信将被录音。该告知应载明于合同、电话话术以及书面渠道的签名档中。
此外,客户有权索取自己对话的录音副本,因此您的存档必须能够按客户提取。请从第一天起就把该告知纳入您的金融咨询合同。
仅限带有捕获和存档功能的公司渠道。没有捕获的个人通讯工具,是当前录音留存中最大的风险点:对话确实存在,客户保留着记录,而贵机构既无法审查也无法交付。
可以站得住脚的做法有两种:为团队配备与存档系统相连的公司通讯工具,或者禁止该渠道并辅以真实的监控和后果。站不住脚的是只在纸面上禁止、而所有人都知道仍在使用的政策。
第16(7)条的严格义务围绕订单类服务展开,因此对纯粹的EAF需要逐案分析。不过:其通信可能引发交易,而且一般性的记录保存规定也要求其能够证明自己的咨询活动。
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建议EAF对其与客户的沟通渠道建立等效的存档:这是证明建议了什么、何时建议以及基于何种信息的依据。如果您正在设立EAF,请在设计阶段就加以考虑,详见如何设立EAF。
责任仍在机构。监管机构不接受“这是他个人的事”:它期望您已提供公司设备,以书面形式禁止个人渠道,监督执行情况,并在发现偏差时采取措施。
请记录每一个环节:设备发放、培训、合规职能的控制,以及如有的话纪律处分档案。这条证据链,正是区分个别失误与组织性违规的关键。
录音不是安装一个工具,而是一套包含政策、技术、控制和证据的体系。以下是我们为客户采用的步骤。
我们梳理您的团队与客户沟通的所有途径——固定电话、手机、软电话、视频通话、电子邮件、聊天、即时通讯——并与参与订单和投资建议的人员进行交叉比对,由此得出漏洞图。
我们界定允许和禁止使用的渠道,起草政策和客户告知,并协助录音捕获与存档的技术部署。同时验证系统确实在录音,而不只是写在文件里。
由合规部门定期抽查、监控未经授权的渠道、开展调取演练,并建立应对监管问询的交付流程。目标:每一项控制都留有书面记录。
录音留存是您整体合规框架的一部分:另请参阅我们的MiFID II合规服务以及CNMV检查的准备工作。
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期望金融咨询公司(EAF)或投资服务公司(ESI)切实运行的10项行为规范控制措施,并附各项的典型证据。适合与您的团队每季度开展自我诊断。
无垃圾邮件。您的邮箱仅用于向您发送此清单,以及偶尔发送重要的监管动态。
以下是您会在法规、监管问询以及技术供应商方案中看到的术语。与检查人员使用同一套语言很有必要。
业内对录制并保存与客户订单有关的通信这一义务的称呼。
MiFID II指令中要求对与订单有关的电话通话和电子通信进行录音的条款。
该义务涵盖可能引发交易的通信,无论最终是否成交。商业上的落空不会免除义务。
经机构批准并接入捕获和存档系统的沟通方式。其余一律应当禁止并受到监控。
通过个人途径(私人通讯工具、短信、个人邮箱)与客户沟通,机构既无法捕获也无法审查。
客户在交易之前必须知道其通话和通信将被录音。该告知载明于合同和电话话术中。
通信内容完整保存,防止被篡改,并在要求的整个期限内可供调取。
合规职能定期审查录音样本,以发现捕获缺陷和不当行为。
将每笔交易与引发该交易的通信对应起来的能力。这是检查人员首先会核对的内容。
经批准的文件,界定适用的通信、授权渠道、客户告知以及各部门的职责。
有版本管理并经批准的政策、可证明的发布,以及员工的签收确认。
与客户使用的所有方式要么被捕获,要么被切实禁止,在手机和通讯工具上不留灰色地带。
渠道清单、捕获工具的配置,以及有记录的录音测试。
完整存档5年(监管机构要求时最长7年),防止被篡改,并可按客户、日期和交易调取。
保留参数、访问控制,以及附有结果的调取演练。
第二道防线定期审查通信,并主动查找未经授权的渠道。
年度合规计划、抽查报告,以及附有处理措施的事件记录。
管理机构知情,责任人已指定,团队接受过关于渠道、告知及后果的培训。
含合规报告的会议纪要、培训记录,以及如有的话纪律处分档案。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建议在CNMV检查之前先对体系进行审计。
录音是其他义务的原始材料:它们证明您如何处理订单、提出了什么建议以及如何管理利益冲突。以下页面可帮助您看清贵机构MiFID II证据的全貌。
当强制性记录出现缺失时,适用哪种处罚制度,以及违规行为如何分级。
录音证明说了什么,测试证明建议为何合适。二者结合,使客户档案无懈可击。
录音告知以及机构与客户之间沟通规则的天然载体。
通信存档依托ICT供应商运行:自2025年1月起,DORA要求登记并订立特定条款。
如需全面审查,请从贵机构的MiFID II合规入手,加强控制与风险职能,并让体系为CNMV检查做好准备。
请告诉我们贵机构如何与客户沟通(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我们与您一起梳理MiFID II第16(7)条在您的具体情况下有何要求。
第2014/65/UE号指令(MiFID II)第16(7)条要求提供投资服务的机构,对与接收、传递和执行订单以及自营交易有关的电话通话和电子通信进行录音,包括那些意在引发交易、但最终未被执行的通信。在西班牙,这一义务纳入第6/2023号法律(《证券市场和投资服务法》)和第813/2023号皇家法令的框架,具体操作由欧盟第2017/565号授权条例细化,并由CNMV监管。这不是一项技术义务,而是一项证据义务。
判断标准不是渠道,而是内容:任何与客户订单有关的电话通话或电子通信——电子邮件、聊天、即时通讯、视频通话——均在涵盖之列,无论交易最终是否成交。重要的面谈应以会议纪要或笔记形式记录在持久介质上。在首次沟通之前,客户必须已被告知将被录音,并且有权索取自己通信的录音副本。这一切与MiFID II的其他记录并行适用,例如最佳执行或适合性测试。
录音和记录须保存5年,监管机构要求时可延长至7年。保存要求具备完整性(任何人都无法更改内容)、可用性(存档在更换供应商和员工离职后依然存在)和可调取性(能够按客户、日期、员工或交易定位通信)。在实践中,最常见的问题不是没有存档,而是无法及时提取监管机构要求的内容:因此我们建议像演练业务连续性计划那样,对交付进行演练。
当前录音留存最大的风险有个明确的名字:个人WhatsApp以及其他没有捕获的私人渠道。多个司法辖区的监管机构多年来一直盯着这类“场外渠道”通信,逻辑无可辩驳:如果与客户的对话发生在机构无法存档的地方,整个证据体系就形同虚设。站得住脚的应对只有两种,且都不是免费的:启用接入存档系统的公司通讯工具,或者禁止该渠道,并辅以有效监控、培训和有记录的后果。纯粹形式上的禁止、实际却容忍使用,在CNMV检查面前是最糟糕的立场。
一个稳健的体系包含四个层面:政策,界定适用的通信、授权渠道和告知;技术,即经过真实测试验证的捕获与存档系统;第二道防线的控制——录音抽查、未经授权渠道的监控、调取演练;以及向管理机构报告并培训团队的治理。我们在MiFID II合规服务中设计并落地这四个层面,并可借助控制与风险职能或外部合规官提供支持。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