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西班牙申请风险投资管理公司(SGEIC)牌照

我们协助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和私募债权管理人向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申请SGEIC(Sociedad Gestora de Entidades de Inversión Colectiva de tipo cerrado,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牌照:AIFMD适用范围、资本、适当性、托管人、估值、报告及持续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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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们您的基金载体、预计管理资产规模(AUM)和投资策略:我们会告诉您需要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还是适用低于门槛的简化制度。

已服务50余家机构24小时内回复无需承诺
SGEIC最低资本
12.5万欧元
法定审批期限
3个月
使用杠杆时的AIFMD门槛
1亿欧元
参考法规
第22/2014号法律

每家管理公司都需要不同的申请方案

精品风险投资基金、中等规模的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债权管理人,或为自身搭建载体的家族办公室:每个项目都有具体的监管细节,决定适用的制度。

风险投资

精品风险投资SGEIC

“对于首只基金、预计AUM低于1亿欧元的管理公司,低于门槛的简化制度是自然的选择:程序更快,资本和合规要求与项目实际规模相称。”

私募股权

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

“预计AUM超过1亿/5亿欧元,或希望使用杠杆的管理公司,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可从第一只基金起享有欧盟通行证和跨境募集。”

私募债权

SGEIC + MiFID服务(模式3)

“除封闭式基金外还提供其他投资服务(全权委托管理或投资咨询)的管理公司,需要扩展的牌照模式,并纳入MiFID II制度。”

制度迁移

从简化制度升级为完整SGEIC

“简化制度的管理公司一旦超过门槛,必须提前规划过渡:资本、托管人、AIFMD薪酬政策和完整报告都不能临时拼凑。”

为什么SGEIC牌照至关重要?

未取得CNMV授权就募集风险投资基金、选错适用制度或临时搭建AIFMD控制体系,会阻碍业务开展、带来处罚风险,并损害与有限合伙人(LP)、银行和托管人的关系。

代价最高的错误:在取得CNMV授权(或相应的简化登记)之前就启动募资。机构LP不会与没有合法资质的管理人签署出资承诺。

混淆SGEIC与SGIIC是最常见的错误之一:SGEIC管理封闭式载体(风险投资机构、FCR、EICC);SGIIC管理开放式载体(UCITS、投资基金)。两者的制度、框架和监管完全不同。

低估AIFMD门槛:在设立第一只基金时低估门槛,随后被迫仓促将简化SGEIC转为完整SGEIC,却没有合适的托管人,也没有备好AIFMD薪酬政策。

极严重违规立即停止

未经CNMV授权管理风险投资机构(ECR)或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EICC),可能导致业务被叫停,且无法向投资者募集该载体。

经济处罚金额可观

未持牌、未配备合适托管人或未运行AIFMD报告而管理集体投资载体,将面临罚款及董事个人责任。

商业风险机构投资者拒绝

机构LP(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母基金)在出资前,要求管理人持有有效的CNMV授权、具备偿付能力的托管人并落实AIFMD报告。

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还是简化制度?

决定取决于AUM、杠杆、募集策略和附属服务。一开始就做出论证充分的选择,可以避免数月的监管问询和申请文件返工。

关于SGEIC的常见疑问

什么是SGEIC?

SGEIC(Sociedad Gestora de Entidades de Inversión Colectiva de tipo cerrado,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是西班牙法律上的一种机构形式,持牌后可专业管理封闭式投资载体:风险投资机构(FCR和SCR)、ECR-Pyme、EICC、EuVECA、EuSEF以及FILPE/ELTIF。

其监管依据是第22/2014号法律,该法转化了第2011/61/EU号指令(AIFMD)。授权和监管由CNMV负责,CNMV设有管理公司的官方登记册。

SGEIC与SGIIC有何区别?

两者都是受CNMV监管的集体投资管理公司,但管理的载体不同:

  • SGEIC:管理封闭式载体(ECR、EICC、EuVECA、ELTIF)。其天然业务领域是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和私募债权。
  • SGIIC:管理开放式载体(UCITS、投资基金、SICAV)。其主要法律框架是第35/2003号法律和UCITS指令。

两种机构在审慎监管制度、最低资本、托管人和报告方面各不相同。一开始选对制度,是申请文件的第一个关键决定。

何时需要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何时适用简化制度?

第22/2014号法律根据所管理资产的规模设立了两种制度:

  • 完整制度(AIFMD):使用杠杆且AUM超过1亿欧元门槛时适用;或不使用杠杆、AUM超过5亿欧元且载体在5年内无赎回权时适用。
  • 简化制度(低于门槛):AUM低于上述门槛时适用。仍须履行登记义务和基本要求,但审慎监管和报告要求较少。

完整制度可享有欧盟通行证,简化制度则不能。从一种制度转为另一种需要规划:额外资本、托管人、AIFMD薪酬政策和Annex IV报告都不能临时拼凑。

SGEIC可以管理哪些机构?

SGEIC的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封闭式载体:

  • ECR:风险投资机构(FCR为基金 / SCR为公司)。
  • ECR-Pyme:面向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
  • EICC: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通用载体)。
  • EuVECA:欧洲风险投资基金(欧盟第345/2013号条例)。
  • EuSEF:欧洲社会创业基金(欧盟第346/2013号条例)。
  • FILPE / ELTIF:欧洲长期投资基金(欧盟第2015/760号条例,经ELTIF 2.0修订)。

每种载体在投资政策、分散化和募集方面都有各自的具体要求。

最低资本和所需自有资金是多少?

须全额缴足的最低初始注册资本为:

  • SGEIC为12.5万欧元。
  • 自我管理的SICC(封闭式集体投资公司)为30万欧元。

当所管理投资组合的总价值超过2.5亿欧元时,须按超出部分的0.02%增加自有资金。初始资本与额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1000万欧元。额外金额的一部分可以通过银行保函或保险来覆盖。

什么是托管人?何时必须设立?

托管人是独立机构(信贷机构或持牌投资服务公司),负责保管载体资产、监督现金流、核实资产所有权,并监督基金规则的遵守情况。

由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管理的所有ECR和EICC都必须设立托管人。对低于门槛的SGEIC,严格来说可能不是强制要求,但机构LP通常仍将其作为出资承诺的前提条件。

什么是AIFMD的Annex IV报告?

AIFMD指令的Annex IV规定了完整AIFMD牌照的管理公司须向其主管机关(在西班牙为CNMV)提交的定期报告制度。内容包括基金的风险状况、所管理资产、杠杆、流动性、集中度、交易对手和主要交易市场。

报告频率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取决于AUM和基金类别。报告的编制需要完备的运营系统:无法临时应付。

取得SGEIC授权需要多长时间?

CNMV的法定审批期限为自提交完整申请文件起3个月,视案件复杂程度可延长至6个月。实际上,准备充分的项目总耗时通常为6至12个月,包括前期设计、申请文件准备以及可能的监管问询阶段。

最容易拖长流程的,是活动计划、风险管理政策、独立估值、AIFMD薪酬政策和职能手册之间的内部矛盾。

CNMV要求提交哪些文件?

SGEIC的申请文件根据适用的模式(模式1、2或3)包括:

  • 按适用模式编制的CNMV牌照申请手册。
  • 活动计划,说明项目、策略、治理和财务预测。
  • 董事、有效管理人员及关键职能人员的适当性问卷。
  • 资本证明以及额外自有资金计划。
  • 内部政策:风险管理、估值、利益冲突、AIFMD薪酬、外包、业务连续性和档案管理。
  • 托管人文件以及委托合同(如适用)。
  • 反洗钱手册、内部控制机构(OCI)的指定以及SEPBLAC代表。
  • DORA框架:ICT政策、数字风险管理、事件登记册、关键ICT外包。
SGEIC可以在欧盟范围内使用通行证吗?

可以,但仅限于获得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欧盟通行证使管理公司可以在其他成员国管理基金,并向欧盟全境的专业投资者募集其载体,而无需在每个司法辖区另行取得当地授权。

低于门槛的SGEIC没有通行证:其载体只能在西班牙募集。如需跨境募集,必须转为完整SGEIC。

我是低于门槛的SGEIC,何时必须转为完整SGEIC?

超过第22/2014号法律规定的门槛(使用杠杆为1亿欧元 / 不使用杠杆为5亿欧元)时,转为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是强制性的。如果希望获得欧盟通行证、在西班牙境外募集,或吸引要求完整AIFMD框架的机构LP,也可以自愿转换。

该过程包括向CNMV申请额外授权、增加资本和自有资金、聘请托管人、落实AIFMD薪酬政策以及启动Annex IV报告。规划得当的话,这是一个4至8个月的有序项目。

获得授权后有哪些持续合规义务?

授权只是开始。正常运营的SGEIC必须保持:

  • ECR、EICC及其他所管理载体的登记和定期报告。
  • 按CNMV规定的期限和格式提交AIFMD Annex IV报告(完整牌照的管理公司)。
  • 风险管理、独立估值和合规职能的有效运作。
  • 对合格人员适用AIFMD薪酬政策。
  • 落实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AML/CFT)并向SEPBLAC报告。
  • DORA:ICT风险管理、事件登记册、韧性测试。
  • 向CNMV通报重大事项(董事变更、重大持股、基金规则修改)。
  • 年度审计以及对合格人员的持续培训。

SGEIC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SGEIC的业务范围由第22/2014号法律和AIFMD制度界定。在设计商业模式和选择CNMV手册模式之前,应当先弄清楚这一点。

SGEIC可以提供的服务

1

管理ECR和ECR-Pyme

管理风险投资基金和公司(FCR / SCR)及其面向中小企业的变体。这是主要业务。

2

管理EICC和欧盟载体

EICC、EuVECA、EuSEF和FILPE/ELTIF。每个类别在投资、分散化和募集方面都有特定要求。

3

载体的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职能:资产估值、会计、投资管理、向投资者报告以及对托管人的监督。

4

附属MiFID服务

如授权涵盖(模式3):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投资咨询、接收和传递订单。

SGEIC不可以提供的服务

✕

管理开放式集体投资机构(UCITS)

开放式集体投资机构(UCITS、传统投资基金、SICAV)专属于SGIIC。SGEIC不得管理。

✕

直接保管资产

载体资产的保管和核查由托管人负责,而非管理公司。SGEIC与该职能不相容。

✕

向公众吸收存款

SGEIC不是信贷机构,不得以存款形式向公众吸收可偿还资金。

✕

欧盟范围募集(低于门槛)

适用低于门槛制度的SGEIC没有欧盟通行证:不得依据AIFMD制度在其他成员国募集其载体。

您的载体是开放式并允许定期赎回吗?那么您不需要SGEIC:很可能需要的是第35/2003号法律下的SGIIC。

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与低于门槛的简化制度

同一类管理公司,因AUM和服务不同而适用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下表概括了影响资本、托管人、报告和募集的关键差异。

特征 完整牌照SGEIC(AIFMD) 低于门槛的SGEIC
适用门槛使用杠杆时AUM > 1亿欧元,或不使用杠杆时AUM > 5亿欧元AUM低于法定门槛
最低资本12.5万欧元 + 额外自有资金(超过2.5亿欧元部分按0.02%)12.5万欧元
适用法规完整AIFMD + 第22/2014号法律第22/2014号法律(宽松制度)
必须设立托管人是(信贷机构 / 投资服务公司)建议设立,但非强制
AIFMD薪酬政策强制未正式要求
Annex IV报告强制,完整报告简化报告
欧盟通行证是(管理 + 跨境募集)否(仅限西班牙)
向欧盟专业投资者募集是,通过通行证否(需逐国通知)
CNMV模式模式2(不含MiFID)/ 模式3(含MiFID)模式1
实际平均周期8 – 12个月6 – 10个月
典型对象私募股权、私募债权、ELTIF精品风险投资基金、首只基金、家族办公室

数据仅供参考,依据第22/2014号法律和第2011/61/EU号指令(AIFMD)。每个项目都需要对AUM、杠杆、募集和附属服务进行个案分析。

哪种形式适合您的项目?

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六种常见类型,以及通常适合的形式。最终决定取决于AUM、杠杆、募集策略和附属服务。

🌱
建议:低于门槛制度

精品风险投资基金(首只基金)

管理公司设立首只3000万至8000万欧元的FCR,不使用杠杆,仅在西班牙募集。预计3年内AUM低于AIFMD门槛。

理想形式:低于门槛的SGEIC(模式1),资本12.5万欧元,无需完整的Annex IV报告。
🏗️
建议:完整AIFMD

AUM 2亿欧元以上的私募股权

管理公司拥有多只基金,预计AUM超过2亿欧元,可能使用杠杆,并希望向欧洲机构LP募集。

理想形式: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模式2),设托管人,享有欧盟通行证,提交Annex IV报告。
📊
建议:模式3

私募债权 + 全权委托管理

管理公司管理私募债权基金,同时向专业客户提供额外的MiFID服务(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或投资咨询)。

理想形式:含投资服务的SGEIC(模式3),并纳入MiFID II制度。
🔄
行动:制度迁移

超过门槛的简化SGEIC

低于门槛的管理公司,其AUM已增长并接近或超过1亿/5亿欧元。必须转为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

需采取的行动:向CNMV申请额外授权,并使托管人、自有资金和Annex IV报告投入运行。
🇪🇺
建议:ELTIF

面向欧洲零售投资者的载体

项目希望向欧洲零售投资者募集长期投资载体:基础设施、能源、实体企业债权。

理想形式:完整牌照的SGEIC,依据欧盟第2015/760号条例(ELTIF 2.0)管理FILPE/ELTIF。
👨‍👩‍👧
个案分析

设立载体的家族办公室

家族办公室希望设立FCR或EICC,与家族及可能的外部共同投资人一起投资特定机会。

分析:根据规模和投资者数量,可能需要自有SGEIC、外包给第三方SGEIC,或使用非受监管载体。

在这里没有找到您的模式?请告诉我们您的项目,我们会明确告诉您需要哪种形式、适用哪种制度。

申请SGEIC牌照需要多少费用?您适用哪种制度?

左侧是成本的六个实际因素。右侧是5道题的互动测试,告诉您项目适合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低于门槛的SGEIC、含MiFID的模式3,还是需要其他形式。

1 · 资本

最低注册资本

12.5万欧元

须全额缴足的初始注册资本。如果AUM超过2.5亿欧元,须按超出部分的0.02%追加自有资金(上限1000万欧元)。

2 · 托管人

AIFMD托管人

经常性

与具备偿付能力的托管人(信贷机构或持牌投资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年费与AUM成比例。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必须设立,低于门槛的建议设立。

3 · 咨询

法律与监管咨询

变量

监管适用性分析、牌照申请手册(模式1/2/3)、活动计划、AIFMD内部政策、托管人合同,以及应对CNMV监管问询。

4 · 架构

关键职能与适当性

经常性

至少两名全职有效管理人员,另加风险管理、估值、合规和内部审计等关键职能人员。

5 · 合规

持续AIFMD合规

每年经常性支出

Annex IV报告、AML/KYC、DORA、AIFMD薪酬政策、年度审计、持续培训,以及估值和交易档案的维护。

+ 隐性成本

隐性成本:选错制度

时间 + 资本

在简化制度即可的情况下申请完整牌照的SGEIC,会让第一只基金承担托管人、报告和AIFMD薪酬方面的成本。计划在欧盟募集却申请低于门槛的制度,则会阻碍业务扩张。

实用指南:如何申请SGEIC牌照

SGEIC授权不只是一道手续:它是一个体系,必须证明投资策略、团队适当性、AIFMD政策、托管人和报告之间的一致性。以下是10个关键步骤。

适用性

制度决策:完整牌照、低于门槛还是模式3

CNMV会审查所申报的策略、预计AUM和服务之间是否一致。一开始就做出论证充分的决定,可以避免数月的监管问询和申请文件返工。

架构

经认定的关键职能

至少两名全职有效管理人员,另加风险管理、估值、合规和内部审计等关键职能人员。须具备真实的良好声誉和投入时间。

持续合规

授权只是开始

Annex IV报告、AIFMD薪酬政策、托管人合同、AML、DORA以及向CNMV通报变更,自第一天起就是持续性义务。

SGEIC清单:10步准备

  1. 监管适用性: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低于门槛的SGEIC,或含额外MiFID服务的模式3。
  2.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至少配备两名有效管理人员。
  3. 缴存最低注册资本(SGEIC为12.5万欧元 / 自我管理的SICC为30万欧元),并制定额外自有资金计划。
  4. 董事、有效管理人员及关键职能人员(风险管理、估值、合规、内部审计)的适当性。
  5. 活动计划:策略、载体、LP画像、投资政策、治理和财务预测。
  6. 按适用模式(1、2或3)编制CNMV牌照申请手册及AIFMD政策:风险管理、估值、薪酬、利益冲突和外包。
  7. 指定托管人(信贷机构或持牌投资服务公司)并签订有约束力的合同。
  8. 反洗钱模块:风险评估、适合LP画像的KYC政策、设有SEPBLAC代表的内部控制机构(OCI)以及培训。
  9. DORA模块:ICT政策、数字风险管理、事件登记册、关键ICT外包。
  10. 通过CNMV电子登记处以电子方式提交,并积极处理监管问询,直至获得授权并完成登记。

如果您希望从零开始整理申请文件,或核查项目现状,请参阅我们的证券市场监管服务,或专门的CNMV牌照申请领域。

SGEIC实操

从诊断到申请文件:SGEIC是如何搭建的

一份扎实的SGEIC授权并不是一堆PDF文件,而是一组前后一致的决策(适用性、适当性、AIFMD、托管人和持续合规),证明管理公司自第一天起就能在受监管状态下运营。下面用图示展示其在实践中如何落地。

完整牌照SGEIC与低于门槛SGEIC的适用性1)适用性

适用性:完整牌照、低于门槛或模式3

目标不是更快地申请授权,而是确保所选形式是正确的。这一决定影响资本、托管人、报告和募集。

  • 分析预计AUM和杠杆
  • 募集策略(西班牙与欧盟)
  • 额外的MiFID服务(模式3)
CNMV SGEIC申请文件与手册模式2)申请文件

CNMV申请文件:手册与计划

CNMV会审查活动计划、适用模式的手册、AIFMD政策、托管人、适当性和关键职能之间是否一致。内部矛盾是引发监管问询的主要原因。

  • CNMV手册(模式1、2或3)
  • 详细的活动计划
  • 官方表格与申请
SGEIC董事与关键职能人员的适当性3)适当性

适当性:董事与关键职能人员

至少两名全职有效管理人员。风险管理、独立估值、合规和内部审计等关键职能人员须提交良好声誉和投入时间的问卷。

  • 两名有效管理人员
  • 风险管理职能
  • 估值职能
完整牌照SGEIC、低于门槛SGEIC与ESI的决策图快速决策

实用图示:您的项目需要哪种制度?

AUM低于门槛

低于门槛的SGEIC(模式1):首只风险投资基金,仅在西班牙,无通行证。程序较轻。

AUM > 门槛 / 欧盟

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模式2):必须设托管人,提交Annex IV报告,享有欧盟通行证。

+ MiFID服务

SGEIC模式3:在MiFID II下将集体管理与额外投资服务相结合。

SGEIC操作手册

SGEIC实务

申请文件模块
监管期望
典型证据

监管适配

论证实际业务适合作为完整牌照SGEIC、低于门槛SGEIC或模式3,而不是其他形式。

适用性报告、策略说明、AUM预测以及各制度对比。

活动计划

对拟管理载体、LP画像、投资政策、治理和财务预测的一致描述。

按CNMV模式编制的详细说明、财务预测以及运营流程描述。

适当性

董事、管理人员和关键职能人员(风险、估值、合规)的良好声誉、经验和实际投入。

官方问卷、简历、MiFID II认证(如适用)、职业经历证明。

AIFMD(完整牌照)

风险管理政策、独立估值、AIFMD薪酬政策和托管人合同。

AIFMD手册、估值模型、薪酬政策、托管人合同以及Annex IV报告。

反洗钱与DORA

自身的反洗钱风险评估、针对LP的KYC政策、含ICT事件登记册的DORA框架。

反洗钱手册、KYC政策、内部控制机构(OCI)、SEPBLAC代表、ICT政策和事件登记册。

拖延或阻碍牌照获批的常见错误

在提交申请文件前发现这些问题,以免收到代价高昂的监管问询。

  • 混淆SGEIC与SGIIC,对载体适用了错误的制度。
  • 低估预计AUM,选择了低于门槛的制度,而在12至18个月内就会超过门槛。
  • 没有配备适合基金模式的托管人(银行、投资服务公司、司法辖区)。
  • AIFMD薪酬政策照搬他人或缺失。
  • 设计申请文件时忽视DORA(自2025年1月起强制适用)。

SGEIC授权需要多长时间?分阶段流程

法定期限为自申请文件完整起3个月(可延长至6个月),但准备充分的项目实际上需要6至12个月。典型分布如下:

0阶段0 — 诊断

监管适用性与制度决策

分析商业模式、预计AUM和策略。对比完整牌照SGEIC(AIFMD)、低于门槛SGEIC和模式3。形成有依据的决定和项目计划。

2 – 4周
1阶段1 — 架构

设立、资本与适当性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配备两名有效管理人员。缴存资本并制定自有资金计划。准备董事和关键职能人员的适当性问卷。

4 – 8周
2阶段2 — 申请文件

CNMV手册与AIFMD政策

按适用模式(1、2或3)起草手册,并编制活动计划、风险管理政策、估值、AIFMD薪酬、利益冲突、外包、反洗钱和DORA相关政策。签订托管人合同。

6 – 10周
3阶段3 — 提交

通过CNMV电子登记处申请

连同官方表格提交完整申请文件。3个月(可延长至6个月)的法定审批期限自此开始计算。

1 – 2周
4阶段4 — 监管问询

与CNMV积极沟通

CNMV可能发出监管问询,要求就管理模式、适当性、估值政策、托管人或报告作出说明。这一阶段对最终周期的影响最大。

3 – 6个月
5阶段5 — 审批决定

获得授权并登记入册

CNMV授权并正式登记于SGEIC登记册。启用与托管人的合同,并启动Annex IV报告(完整牌照)。

2 – 4周
6阶段6 — 持续合规

自第一天起接受监管的运营

Annex IV报告、AML/KYC运行、DORA、AIFMD薪酬政策的落实、估值档案、持续培训、年度审计,以及向CNMV通报重大变更。

持续进行

设立SGEIC时代价最高的6个错误

这些错误会延迟授权、引发代价高昂的监管问询,甚至阻碍第一只基金的启动。如何在提交申请文件之前发现它们。

1

混淆SGEIC与SGIIC

将SGIIC制度(第35/2003号法律,开放式UCITS载体)适用于封闭式风险投资基金。或者相反:为允许定期赎回的开放式载体办理SGEIC。

如何避免:在决定形式之前,先核实载体的性质(开放式或封闭式)。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私募债权 → SGEIC;UCITS、传统投资基金 → SGIIC。
2

低估AIFMD门槛

当预计18至24个月后的AUM将超过1亿/5亿欧元时,仍选择低于门槛的制度。这将迫使您仓促迁移为完整SGEIC,却没有合适的托管人,也没有备好AIFMD薪酬政策。

如何避免:预测3年内的AUM和杠杆。只要在任何一个现实情景中会超过门槛,就应从一开始规划完整SGEIC,或安排在6至12个月内有序迁移。
3

有适当性但缺乏实际投入

所任命的董事和关键职能人员存在兼任冲突(其他管理公司、银行、多个董事会),又无法证明对项目的真实投入。CNMV会质疑其运营可行性。

如何避免:至少两名全职有效管理人员,具备可证明的管理、风险或合规经验。关键职能(风险管理、估值、合规)保持独立,并具备可核实的良好声誉。
4

托管人不合适或没有约束力合同

在托管人尚未敲定时就提交申请文件,或托管人不适合基金的司法辖区、资产或投资者类型。这是引发监管问询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何避免:选择在该类载体(FCR、EICC、ELTIF)方面有经验的信贷机构或投资服务公司。在提交申请文件之前,而不是之后,谈判并签署合同。
5

照搬AIFMD薪酬政策

提交通用的AIFMD薪酬政策:没有实际的递延安排,没有与基金挂钩的可变薪酬工具,也没有能证明其执行的内部治理。

如何避免:根据项目量身设计政策:确定合格人员,确定递延安排和以基金工具支付的比例,并记录批准该政策的薪酬委员会(或同等职能)。
6

设计申请文件时忽视DORA

申请文件中未纳入DORA框架(欧盟第2022/2554号条例,自2025年1月起适用):没有ICT政策、没有事件登记册,也没有关键ICT外包管理。

如何避免:自第一天起纳入ICT政策、数字风险治理、事件管理,并审查与关键ICT供应商的合同。DORA与AIFMD具有同等效力。

专注风险投资与金融合规,而非泛泛而谈

我们不是综合性律所。多年来,我们协助SGEIC、ESI、EAFN、支付机构、EMI和CASP向CNMV、西班牙银行和SEPBLAC办理申请。金融监管是我们唯一的业务。

50+

已服务的受监管机构

我们已为SGEIC、ESI、EAFN、支付机构、EMI和CASP,以及私人投资管理人和家族办公室办理过向CNMV和西班牙银行提交的申请。

100%

专注金融监管

我们不做综合性商事业务。设计并代理SGEIC、AIFMD、MiFID、PSD2、MiCA和反洗钱授权,是我们的核心专长。

24小时

回复时间

在24个工作小时内有效回复监管咨询,包括时限至关重要的CNMV监管问询阶段。

E2E

从诊断到持续合规

我们不仅办理授权:还协助您处理Annex IV报告、AIFMD薪酬政策、DORA、反洗钱,以及与托管人的日常运营关系。

实用词汇表

申请SGEIC前必须掌握的12个术语

没有共同的术语,与CNMV、托管人或LP的会议就会变得复杂。以下12个术语出现在每一份SGEIC申请文件中,建议在提交申请前熟练掌握。

SGEIC核心形式

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

经CNMV授权、可管理封闭式投资载体的管理公司:ECR、EICC、EuVECA、EuSEF、FILPE/ELTIF。

依据:第22/2014号法律。
SGIIC勿混淆

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

管理开放式载体(UCITS、投资基金、SICAV)的管理公司。与SGEIC不同:制度、监管框架和载体均不同。

依据:第35/2003号法律。
ECR载体

风险投资机构(Entidad de Capital Riesgo)

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FCR(基金)或SCR(公司)。西班牙风险投资的核心。

适用第22/2014号法律。
ECR-Pyme变体

面向中小企业的ECR

ECR的一种变体,设有专门制度,用于引导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第22/2014号法律第二编。
EICC载体

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Entidad de Inversión Colectiva Cerrada)

通用封闭式载体,不受ECR的行业限制。适用于母基金、不动产或债权基金。

第22/2014号法律第三编。
EuVECA欧盟

欧洲风险投资基金(European Venture Capital Fund)

面向风险投资的欧盟统一载体。设有专门制度,已注册的管理公司享有欧盟通行证。

欧盟第345/2013号条例。
EuSEF欧盟

欧洲社会创业基金(European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Fund)

面向社会投资的欧盟统一载体。与EuVECA的框架相同,但面向社会创业。

欧盟第346/2013号条例。
FILPE/ELTIF欧盟

欧洲长期投资基金

面向基础设施、不动产和实体债权的欧盟封闭式载体,可向零售投资者募集。经ELTIF 2.0修订。

欧盟第2015/760号条例(2023/606)。
AIFMD欧盟框架

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irective)

规范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欧盟指令。通过第22/2014号法律转化为西班牙法律。

第2011/61/EU号指令。
托管人独立

保管与监督机构

独立的信贷机构或投资服务公司,负责保管资产、监督资金流动并监督基金规则的遵守。

完整牌照SGEIC必须设立。
低于门槛制度

简化制度

低于门槛的SGEIC(使用杠杆为1亿欧元 / 不使用杠杆为5亿欧元)。程序较轻,无欧盟通行证,报告简化。

第22/2014号法律第5条。
Annex IV报告

AIFMD定期报告

完整牌照SGEIC向CNMV提交的定期信息(季度、半年度或年度):风险、杠杆、流动性、集中度。

AIFMD附件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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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SGEIC的监管框架:第22/2014号法律、AIFMD与CNMV

SGEIC授权受11月12日第22/2014号法律规范,该法规范风险投资机构、其他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以及封闭式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该法将第2011/61/EU号指令(AIFMD)转化为西班牙法律,并确立了CNMV适用的监管制度。

按AUM分为两种制度

第22/2014号法律区分完整AIFMD牌照的SGEIC和低于门槛的SGEIC。前者适用于使用杠杆且AUM超过1亿欧元,或不使用杠杆且AUM超过5亿欧元的情形;后者适用于低于上述门槛的情形。完整制度可享有欧盟通行证,但要求设立托管人、实行AIFMD薪酬政策并提交Annex IV报告。简化制度更灵活,但募集仅限于西班牙。

CNMV的三种授权模式

CNMV根据项目类型发布三种牌照申请手册:模式1适用于不提供投资服务的低于门槛SGEIC;模式2适用于不提供投资服务的完整AIFMD牌照SGEIC;模式3适用于还提供MiFID服务(全权委托管理或个人化投资咨询)的SGEIC。在申请之初选对模式,是项目的第一个关键决定。

SGEIC可以管理的载体

业务范围包括ECR和ECR-Pyme、EICC、EuVECA(欧盟第345/2013号条例)、EuSEF(欧盟第346/2013号条例)以及FILPE/ELTIF(欧盟第2015/760号条例,经ELTIF 2.0修订)。每种载体在投资政策、分散化和募集方面都有各自的具体要求。

持续合规:获得授权之后

获得授权只是第一步。正常运营的SGEIC必须保持Annex IV报告、落实AIFMD薪酬政策、与托管人的合同持续有效、建立向SEPBLAC报告的反洗钱体系、DORA数字韧性框架、年度审计,并向CNMV通报重大变更(董事、持股、基金规则)。申请并不会就此结束:它才刚刚开始。

第22/2014号法律AIFMDCNMV完整牌照SGEIC低于门槛Annex IVELTIF 2.0EuVECAD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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