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生成式AI助手的投资顾问
“团队用AI助手准备投资方案,能节省好几个小时。但如果某条建议出了问题怎么办?能说是工具建议的吗?”
AI Act(欧盟《人工智能法》)分阶段落实各项义务,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也已在2024年明确表态:责任不能转嫁给机器。我们协助您梳理机构内的AI使用场景、划分风险等级,并搭建MiFID II目前已要求的各项控制措施。
您在客户服务或日常运营中使用AI吗?免费诊断
请告诉我们贵机构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哪些AI工具,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按优先级排序的风险与控制措施清单。
从使用场景清单到与供应商的合同:我们用六项服务,把AI Act和MiFID II落实到您的实际运营中。
以下是最近几个月遇到的四个真实场景。AI早已在机构内部使用,问题在于它是否处于有效治理之下。
“团队用AI助手准备投资方案,能节省好几个小时。但如果某条建议出了问题怎么办?能说是工具建议的吗?”
“我们的模型对个人客户的偿付能力打分。有人告诉我们,这在AI Act下属于高风险,而且2026年8月是动真格的。我们需要一份带里程碑的计划。”
“我们用AI生成创意素材和目标受众来获取投资者。合规部门叫停了一次推广活动:他们想知道,信息发布之前由谁来审核。”
“我们用AI做对账、预警和通话摘要。看起来风险不高,但我们希望有明确的标准:哪些事情AI可以自行决定,哪些不可以。”
这些问题没有一个出在技术上。三者都是治理问题:谁来负责、解释什么、如何分类。
把责任推给工具:ESMA在2024年已公开表态:即使决定由AI生成,机构仍须对决定负责。“这是模型说的”,无论对客户还是对监管机构都站不住脚。
在适合性评估中使用AI却无法解释:如果客户画像或投资方案出自一个无人能说明依据的模型,您的适合性测试就会在最需要它作为证据的时候失去证明力。
在AI Act下分类错误(或过晚):把高风险用途(例如针对自然人的信用评分)误当作较低风险,或者等到分阶段时间表迫在眉睫才发现它,会让一个有序的项目变成一场救火。
| AI使用场景 | 监管风险等级 | 预期控制措施 |
|---|---|---|
| 针对自然人的信用评分 | 在AI Act下属于高风险;大部分义务自2026年8月起适用 | 系统风险管理、数据质量、技术文档、人工监督和透明度。 |
| 适合性客户画像与生成投资建议 | 本身并非高风险,但MiFID II现在就要求机构承担完整的控制、可解释性和责任 | 客户画像的可追溯性、模型验证、对投资方案的人工复核,并纳入MiFID II各项政策。 |
| 营销、沟通与内部自动化 | 一般而言监管风险较低,但并不在监管框架之外 | 发布前审核广告信息、制定内部使用标准,并根据对客户的影响程度实施相称的监督。 |
我们梳理您的AI使用场景,按AI Act分类,将其纳入您的MiFID II政策,并与供应商完成合同和控制措施的安排。合规以相称为原则:既不扼杀创新,也不开出风险的空白支票。
不禁止。欧盟第2024/1689号条例按风险等级监管AI:仅禁止少数极端做法,对高风险系统施加更严格的义务,其余则适用轻得多的要求。
金融咨询本身并不属于高风险用途。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而是说明,对您要求较高的框架目前(尚)不是AI Act,而是已经适用于您的行业规则——MiFID II及其全套行为与控制规范。详见我们的AI Act合规适配服务。
它是分阶段适用的,建议记住以下三个日期:
实际后果是:到了2026年,已没有空间再拖延清单梳理。如果贵机构有任何系统可能属于高风险,分类工作本应在昨天就完成。
该行业的典型例子是针对自然人的偿付能力评估或信用评分,它被明确列入高风险用途。此类系统必须满足整套要求:风险管理、数据治理、技术文档、人工监督和透明度。
投资咨询、适合性客户画像或生成投资方案并未被列为本身高风险,但分类是逐个系统、逐种用途进行的:同一项技术,用途不同,可能落入不同的类别。
在2024年一份关于投资服务中使用AI的公开声明中,ESMA确立了统领其余一切的原则:只要有AI参与,MiFID II的义务完整适用,对客户的责任仍然由机构承担,而不是工具或其供应商。
换言之:以客户最佳利益行事、控制所用技术、能够解释结果,都不是自愿遵循的良好做法,而是当前必须达到的标准。这正是我们在MiFID II合规中审查每个案例所用的视角。
可以,但控制措施要与其影响相称。三条实用规则:任何由AI生成的内容,未经明确规定的人工复核(由谁批准、依据什么标准)不得送达客户;使用边界要有书面规定(工具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切均须留痕,以便事后还原。
还有一条不容含糊的界线:如果工具最终针对具体金融工具提出个性化建议,您就是在提供投资咨询服务,适用持牌专营业务及完整的监管制度。平台的定位问题请见智能投顾。
机构负责。无论对客户还是对监管机构,责任都无法转移:这项建议是您的,无论它出自员工、自有算法,还是向第三方采购的模型。
与供应商的合同可用于在内部分摊成本——担保、赔偿、服务水平——但不会让监管责任转移分毫。因此,AI合同应按职能外包的逻辑来谈判:信息、审计和有序退出。
作为辅助可以;作为不透明的替代品则不行。AI可以帮助发现答案中的不一致、保持客户画像更新或准备供复核的投资方案。但它不能把适合性测试变成黑箱:客户画像和投资建议必须能够依据易于理解、可以还原的标准加以说明。
黄金法则:如果明天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要求您解释为什么那位客户会收到那份方案,答案必须有书面记录,并附有日期和版本。如果这取决于去问模型,您就没有证据,只有麻烦。
作用核心,因为大多数AI是通过第三方进入机构的。自2025年1月起适用的DORA要求机构维护ICT供应商信息登记册、纳入第30条规定的合同条款并管理事件;如果模型支撑的是关键职能,还须适用外包制度,由机构实施有效控制。
实务上:把外部模型接入重要流程之前,先审查合同、可获得的系统信息和退出计划。我们可通过DORA服务为您提供协助。
您不需要新设一个部门,而是需要清单、分类和有责任人的控制措施。并且按此顺序推进。
列出所有真实的AI使用场景,包括非官方的:销售团队自行使用的助手,与公司统一采购的模型同样算数。不在清单里的东西,就无法治理。
每种用途既用AI Act的视角审视(禁止、高风险,还是其他?),也用MiFID II的视角审视(是否涉及客户、适合性、信息披露?)。两者交叉,就得出优先级和应有的控制水平。
部署前验证、有实际权限的人工监督、决策记录和定期复核。一切均有文档:监管问询到来之日,是来不及临时准备的。
如需了解法规细节,请参阅我们的AI Act合规适配服务;如需了解如何融入您的投资业务,请参阅MiFID II合规。
九个同时涉及AI Act和投资服务法规的术语。您会在监管机构的问卷、供应商合同和内部委员会中见到它们。
欧洲人工智能框架:按风险等级监管,从禁止性做法到最低风险用途,分阶段适用。
AI Act列明、须承担更严格义务的系统:风险管理、高质量数据、文档和人工监督。针对自然人的信用评分属于其中。
可用于多种任务的大型模型。其专门义务自2025年8月起适用,主要由其提供商承担。
AI Act自2025年2月起直接禁止的使用类别。金融机构的任何项目都不应触碰这些红线。
能够解释系统为何作出客户画像、提出建议或排除某项选择,并让客户和监管机构都能理解。
责任人有权限、有手段审查AI的结果、加以纠正,并在必要时停止系统。
ESMA就投资服务中的AI发表的公开声明:MiFID的义务完整适用,责任由机构承担。
使用模型对客户分类并估算其投资者画像。作为辅助有用;如果在缺乏可追溯性的情况下取代测试,则相当敏感。
大多数模型是通过第三方引入的。DORA要求信息登记册、合同条款和事件管理;外包则要求有效控制。
完整适用MiFID II框架:AI的辅助并不会降低对测试的要求,也不会削弱其证明力。
客户画像的可追溯性、有文档记录的模型验证,以及对边缘个案的人工复核。
机构对每一份方案承担全部责任,须具备可解释性,并在送达客户之前经过复核。
人工审批流程、已生成方案的记录,以及对每项建议可重现的依据说明。
AI生成的信息须经过与任何金融广告相同的把关:清晰、平衡、事先批准。
广告审核程序、已批准版本以及推广活动记录。
在AI Act下按高风险处理,大部分义务自2026年8月起适用。
系统的正式分类、带里程碑的合规整改计划以及模型的技术文档。
相称使用:明确哪些事项由机器自行决定,并根据影响程度实施相应监督。
内部AI使用政策、可自动化决策矩阵以及事件记录。
几乎每次初步诊断都会发现的五种症状。没有一种会自行消失。
AI的治理不能孤立进行:它依托于风险控制职能、供应商管理和个人数据保护框架。这些环节共同构成您的治理体系。
第二道防线还须监控模型风险:如何把AI纳入机构的风险地图。
对于创新型AI项目,西班牙第7/2020号法律规定的受控测试空间可能是进入市场的途径。
AI以个人数据为养料:数据保护官是治理体系的一部分。
把AI纳入整体合规方案,而不是当作孤立项目来处理。
从AI Act诊断及其与MiFID II合规的衔接入手。如果您的情形是完整的自动化平台,请参阅智能投顾;如果AI是通过供应商进入的,请参阅DORA。
请告诉我们贵机构中哪些流程使用了AI——客户画像、投资方案、营销、后台——我们将为您说明AI Act有哪些要求,以及MiFID II现在已经有哪些要求。
人工智能已经在西班牙的投资机构内部运作:为客户画像、准备投资方案、生成营销活动,并将后台自动化。欧盟第2024/1689号条例(AI Act)为其设定了框架并分阶段适用,但代价最高的误区,是以为在该时间表全部走完之前存在监管真空:受监管机构从来不是从零开始,因为对于任何触及客户的技术,MiFID II现在就要求控制、可解释性和完整的责任。本页梳理这两个层面,并将其转化为一张工作地图。
AI Act分阶段适用:对被禁止做法的禁令自2025年2月起生效;通用人工智能模型(GPAI)的义务自2025年8月起适用;高风险系统的大部分义务自2026年8月起适用。在金融行业,最典型的高风险情形是针对自然人的偿付能力评估或信用评分,它须配套风险管理、数据治理、技术文档、人工监督和透明度。分类是逐个系统进行的:同一项技术,在某种用途下是高风险,在另一种用途下则可能不是。
金融咨询并不在AI Act的高风险用途之列。若据此以为这是一片法外之地,就错了:ESMA在2024年发表了一份关于投资服务中使用AI的声明,信息明确:MiFID II的义务完整适用,责任不能转嫁给AI,也不能转嫁给其供应商。如果模型参与适合性测试、投资建议的生成或客户信息披露,机构就必须对其加以控制、能够解释其结果,并像对待员工作出的结果一样为其负责。这正是我们在MiFID II合规中适用的标准。
实践中,我们把使用场景分为四类,要求逐级递减。客户画像与适合性:最需谨慎,因为它关系到投资咨询的证据核心。生成投资建议:事先人工复核并提供可重现的依据;如果系统自主提出建议,您就进入了智能投顾的领域,分析中还包括牌照问题。营销:AI生成的信息须通过与任何金融广告相同的把关。以及内部自动化:风险较低,但须有书面标准,规定哪些事项无需人工即可决定,并记录事件。
几乎所有AI都是经由第三方引入的,因此治理的成败取决于合同。自2025年1月起适用的DORA要求维护ICT供应商信息登记册、纳入第30条规定的条款并管理事件;当模型支撑的是重要职能时,还须适用外包制度,并具备信息权、审计权和退出权。整套体系的收尾是证据:动态更新的清单、有文档记录的分类、验证、留痕的人工干预以及定期复核。当监管机构提问时——而且一定会问——答案必须事先写好。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