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组合管理公司
“专注于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咨询的ESI,资本要求较低,但不得持有客户的资金或金融工具。”
我们协助您提供(或在有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委托他人提供)符合MiFID II和西班牙第6/2023号法律要求的全权委托、个性化投资组合管理服务:投资服务公司(ESI)的牌照申请、管理合同与授权委托、适合性测试、禁止收取激励费用以及向客户定期披露信息。
免费咨询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回复您
六个模块,帮助您依照MiFID II启动并运营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服务,涵盖从ESI牌照申请到合同、适当性评估、激励费用和客户信息披露的全过程。
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是持牌机构的专营业务: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公司、投资组合管理公司、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以及信贷机构。相比之下,金融咨询公司(EAF)只能提供投资咨询。
“专注于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咨询的ESI,资本要求较低,但不得持有客户的资金或金融工具。”
“业务范围最全的ESI:除投资组合管理外还可提供其他投资服务,资本和组织架构要求也更高。”
“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可将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包括养老基金的管理)作为附加服务提供。”
“银行通过其私人银行业务提供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并适用相同的MiFID II行为准则。”
在全权委托管理中,由管理人替客户做决定,因此法规提高了保护标准:事先获得牌照、适合性测试、禁止激励费用以及强化的信息披露。违反这些规定,机构将面临CNMV的监管行动。
最根本的错误:未经许可提供该服务。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属于投资服务,只有经CNMV批准的机构才可提供。
未做适合性测试,不得开展管理:提供服务前必须先完成适合性测试;不评估客户就开展管理,违反行为准则。
禁止激励费用:在投资组合管理中,机构不得收取或留存第三方返佣,以避免利益冲突。
当投资组合的整体价值较上一份报告下跌10%时,必须通知客户。
在投资组合管理中,不得将客户视为合格交易对手;零售或专业客户的保护水平不变。
管理人只能在约定的授权委托和客户画像范围内操作;超出授权委托将产生责任。
无论您是想申请ESI牌照以开展投资组合管理,还是需要理顺合同、适合性测试、激励费用和客户信息披露,从一开始就把服务设计好都很重要。
这是一项投资服务:机构依据管理合同中的授权委托管理客户的投资,客户将产品选择、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交由机构负责。也称为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
在投资咨询中,机构提出建议,由客户对每笔交易作出决定;在全权委托管理中,管理人在约定的授权委托和客户画像范围内替客户决策并执行,无需就每笔交易征询客户意见。
持牌机构:
EAF不得管理投资组合,只能提供咨询。
是的。在提供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之前,必须先进行适合性测试,评估客户的知识和经验、财务状况以及投资目标。
不可以。提供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的机构不得收取或留存与该服务相关的第三方激励费用(返佣),以确保始终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
有关服务的定期信息(一般而言,至少每季度提供一份说明投资组合状况的季度报告),以及当投资组合整体价值较上一份报告下跌10%时的专项通知。
可以,这正是全权委托管理的本质:管理人无需就每笔交易征询客户意见即可决策和执行,但必须始终在与客户约定的授权委托和风险画像范围内进行。
西班牙第6/2023号《证券市场和投资服务法》、关于ESI法律制度的第813/2023号皇家法令,以及欧盟MiFID II(第2014/65/UE号指令)和MiFIR(欧盟第600/2014号条例),均由CNMV监管。
这是一类专业化的ESI,主要业务是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咨询。资本要求较低,但不得持有客户的资金或金融工具。
不可以。金融咨询公司(EAF)仅获准提供投资咨询;管理投资组合需要其他类型的ESI(证券公司、证券经纪公司或投资组合管理公司)。
投资组合管理不可以。合格交易对手类别仅适用于接收和传递订单、执行订单或自营交易等服务;在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咨询中,客户是零售客户或专业客户。
视ESI类型而定:证券公司的要求最高,证券经纪公司稍低,投资组合管理公司的要求最轻。具体数额依据第813/2023号皇家法令,按获准提供的服务确定。
SGIIC获准在其自身制度范围内提供全权委托、个性化的投资组合管理,包括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
在全权委托管理中,管理人替客户决策并执行;在所谓的顾问式管理(实质上属于投资咨询)中,机构提出方案,由客户批准每笔交易。两种情形下的信息披露和适合性要求各不相同。
并非所有ESI都同样适合管理投资组合。我们协助您选择合适的机构类型,并搭建服务,解决适合性、激励费用和信息披露问题。
启动投资组合管理业务取决于所选的机构类型、客户画像和收费模式。投资组合管理公司与提供全部服务的证券公司,情况并不相同。
我们从机构类型和商业模式入手,办理牌照申请,并落实合同、适合性测试和客户信息披露。
| 机构类型 | 投资组合管理公司 | 证券经纪公司(agencia de valores) | 证券公司(sociedad de valores) | SGIIC |
|---|---|---|---|---|
| 投资组合管理 | 是(主要业务) | 是 | 是 | 是(附加服务) |
| 其他投资服务 | 有限(管理和咨询) | 广泛(代客业务) | 全部(含自营业务) | 集体投资机构专门制度 |
| 持有客户资金 | 否 | 视牌照而定 | 是 | 视制度而定 |
| 资本(仅供参考) | 最低 | 居中 | 最高 | 视集体投资机构制度而定 |
| 适合性测试 | 强制 | 强制 | 强制 | 强制 |
参考表。各类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资本要求依据第6/2023号法律和第813/2023号皇家法令,按获准提供的服务确定;宜逐案分析最合适的机构类型。
管理投资组合不只是把投资做好:它需要持牌机构、清晰的授权委托、完成画像的客户以及无可挑剔的信息披露。服务的法律架构既保护客户,也保护机构。
该服务要求有持牌的ESI,以及载明授权委托和客户风险画像的管理合同。没有牌照、没有授权委托,就不能开展全权委托管理。
管理前先评估适合性,并调整收费模式以符合禁止返佣的规定,避免在产品选择上产生利益冲突。
投资组合在客户画像范围内管理,并定期披露信息,贬值10%时另行通知。对授权委托履行情况的监控是持续进行的。
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建立在四个环节之上:取得牌照、签订授权委托、通过适合性测试建立客户画像,以及管理并披露信息。下面的图示展示了如何落地。
1)取得牌照起点是经CNMV批准提供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的机构,并附有其活动计划。
2)签订合同管理合同载明授权委托、目标以及管理人行事所必须遵守的风险限额。
3)建立画像管理之前先评估适合性并对客户分类,适用相应的保护标准。
4)管理并披露管理人在授权委托范围内决策,适用最佳执行,不收取激励费用,并定期披露信息;投资组合贬值10%时另行通知。
快速判断属于全权委托管理:需要持牌机构、授权委托和适合性测试。
属于投资咨询,有其自身的监管制度。
属于接收/执行订单,评估要求较低。
选择ESI类型,并向CNMV提交活动计划。
牌照批准决定及CNMV登记。
签署载明授权委托、目标和风险限额的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及已归档的授权委托。
管理前完成适合性测试并对客户分类。
适合性测试和客户档案。
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作出投资决策,适用最佳执行,不收取激励费用。
交易记录和执行政策。
向客户定期报告,贬值10%时发出通知,并监控授权委托的履行。
定期报告及门槛通知。
在CNMV指出之前先自查。
如果您要提供或委托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这些术语会出现在合同中以及与CNMV的往来中。理解它们,有助于您合理搭建服务。
机构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替客户决策并执行的投资管理。也称为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
客户在管理合同中作出的委托,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期限和风险限额。
在管理之前必须进行的评估,涵盖客户的知识和经验、财务状况以及投资目标。
获准提供投资服务的机构:证券公司、证券经纪公司、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和EAF。
专注于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咨询的ESI,资本要求较低,不得持有客户的资金或金融工具。
第三方因产品销售而支付的款项。在投资组合管理中,禁止收取或留存。
关于投资组合状况的报告,一般至少每季度一次,使客户随时了解服务情况。
当投资组合整体价值较上一份报告下跌10%时,有义务通知客户。
在执行投资组合交易时,有义务为客户取得最佳可能结果。
请告诉我们您的投资组合管理项目,我们协助您选择机构类型、申请ESI牌照,并搭建合同、适合性测试和客户信息披露流程。
全权委托、个性化投资组合管理是一项投资服务,受西班牙第6/2023号法律(《证券市场和投资服务法》)以及关于ESI法律制度的第813/2023号皇家法令规范,二者转化了欧盟MiFID II(第2014/65/UE号指令)和MiFIR(欧盟第600/2014号条例),并由CNMV监管。机构依据客户的授权委托管理投资,代表客户决策并执行交易。
该服务仅限持牌机构提供:投资服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经纪公司和投资组合管理公司)、集体投资机构管理公司(可将投资组合管理,包括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作为附加服务提供)以及信贷机构。相反,金融咨询公司(EAF)只能提供咨询。
提供服务前必须先进行适合性测试(第813/2023号皇家法令第116条)。机构在投资组合管理中不得收取或留存激励费用(返佣)(第813/2023号皇家法令第121条),并须向客户定期提供信息(一般至少每季度一次),当投资组合整体价值较上一份报告下跌10%时须通知客户。
在投资组合管理中,客户被归类为零售客户或专业客户,不得视为合格交易对手。管理人只能在约定的授权委托和风险画像范围内操作;超出授权委托,需对客户和监管机构承担责任。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