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制造方
“我们要推出一款挂钩基金组合的投资连结保险。我们需要KID、目标市场,以及一份我们的销售网络能够直接执行、无需临场发挥的分销手册。”
投资连结保险(unit linked)属于保险投资产品(IBIP),其销售适用更严格的规则:类似MiFID的客户评估、PRIIPs关键信息文件(KID),以及成本与激励机制的管控。我们为您搭建完整的合规体系。
您在分销或准备推出IBIP?我们为您做合规诊断
告诉我们产品类型和销售渠道,我们会告诉您首次销售前需要完成哪些评估、文件和内部政策。
当保险承载投资功能时,监管机构关注六个方面:任何一项出现问题,整笔销售都可能被质疑。
投资连结保险同时涉及四类主体:制造者、分销者、推荐者,以及将其与其他产品形式进行比较的人。
“我们要推出一款挂钩基金组合的投资连结保险。我们需要KID、目标市场,以及一份我们的销售网络能够直接执行、无需临场发挥的分销手册。”
“投资连结保险和基金在同一张桌子上销售。如果网点客户经理没有正确执行每种产品形式对应的评估和文件,出问题的是我们,而不是客户。”
“我在储蓄规划中推荐投资连结保险。我希望每一项推荐都有一份严谨的评估作为支撑:一旦出问题,这是我最好的辩护。”
“我的客户在基金和投资连结保险之间犹豫。我的价值在于讲清楚两种框架之间真正的差别,并把比较结果落成书面,而不是兜售税务上的空话。”
IBIP之所以投诉集中,是因为它把两个世界混在一起:外表是保险,内核是投资。以下是代价最高的几类失误。
把它当作保本储蓄来销售:在投资连结保险中,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把它说成披着保险外衣的存款,是通往投诉和不当行为处罚的捷径。
跳过客户评估:销售IBIP时,有推荐却没有适合性评估,或没有推荐却没有适当性评估,这笔销售就失去了依据:事后没有任何档案可以为它辩护。
因为佣金而选择产品形式:仅仅因为保险型投资产品给渠道的报酬更高,就把客户引向它,却不说明相较其他选项为何更适合客户,这等于把利益冲突直接送到监管机构手上。
| 方面 | IBIP(投资连结保险) | 投资基金 |
|---|---|---|
| 适用框架 | IDD(欧盟第2016/97号指令)和第3/2020号皇家法令-法:作为保险销售,适用强化的投资类规则。 | MiFID II(欧盟第2014/65号指令):由持牌机构作为金融工具销售。 |
| 客户评估 | 有个性化推荐时进行适合性评估;无咨询销售时进行适当性评估:类似MiFID,由IDD要求。 | 投资咨询和投资组合管理适用适合性测试;销售复杂产品适用适当性测试。 |
| 信息文件 | PRIIPs KID(欧盟第1286/2014号条例),须在签约前交付。 | 基金的关键信息文件;如属面向零售客户的打包产品,同样适用PRIIPs框架。 |
我们审查产品、渠道和文件:KID、适合性与适当性评估、成本信息、激励机制和销售话术。您将获得一套完整的IBIP合规体系,以及每笔销售的证据留存。
IBIP(保险投资产品)是指其到期价值或退保价值全部或部分取决于底层投资表现的保险。典型例子是投资连结保险(unit linked):这是一种人寿保单,其价值跟随基金组合或其他资产,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由于这种混合性质,IDD对其适用强化制度,与MiFID非常相似:客户评估、成本信息披露和激励管控。
三个附加层面,与MiFID领域类似:
渠道的基础与任何保险业务一样:根据IDD下的保险分销规定,拥有已登记的主体身份。
必须。投资连结保险是面向零售客户的打包产品,完全属于欧盟第1286/2014号条例(PRIIPs)的适用范围:必须编制关键信息文件(KID),并在签约前交付给客户。
KID必须与其他材料保持一致:如果广告承诺的是一回事,而KID描述的是另一回事,问题就不再是文件问题,而是行为问题。我们另有一页专门介绍PRIIPs条例。
对客户而言,两者都是把储蓄导入市场。区别在于产品形式和监管框架:基金是依据MiFID II销售的金融工具;投资连结保险是内含投资的人寿保险,依据IDD及其强化制度销售。信息文件、获准销售的渠道以及评估的细节都不同,但保护客户的理念是一致的。
此外,不同产品形式之间还存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异,宜在具体个案中结合专门的咨询意见加以评估;在行为层面,关键是不能在没有认真分析的情况下,把税务优势当作诱饵。
IDD并未逐字照搬MiFID的激励制度,但要求分销商的报酬不得导致其推荐某一产品而损害更适合客户的另一产品,并且佣金方案不得损害服务质量。
实践中,宜以与MiFID回佣相同的严谨度分析IBIP的激励机制:资金流向图、服务质量的论证以及对客户的告知。这是监管机构在不同产品形式之间交叉销售时最为关注的领域。
如果您的业务是保险中介,您需要一个已登记的分销主体身份(经纪人或代理人)。如果您是提供金融工具咨询的机构,推荐IBIP(它属于保险)就需要重新审视您的业务边界:您持有哪种牌照,推荐什么产品,每项推荐适用哪个框架。
在混合模式下(规划中同时使用基金和IBIP),关键是弄清楚每一部分适用哪套制度,并记录两类评估。这类业务适配性分析,我们经常为顾问和经纪人完成。
总体而言有四点:渠道是否具备资格(主体身份已登记且经过培训);每笔销售是否有基于客户真实数据的适合性或适当性评估;KID和成本信息是否在签约前交付并留有记录;以及渠道的激励是否比客户需求更能解释这笔销售。
辩护靠的不是辞令,而是每笔交易一份档案。如果您无法还原两年前的一笔销售,就无法为它辩护。
投资连结保险需要逐笔销售来辩护。以下是我们让产品、渠道和文件做好接受审查准备的步骤。
我们确认产品属于IBIP,确定其目标市场,审查PRIIPs KID,并划分哪些渠道提供咨询式销售、哪些渠道不提供咨询。未来每笔销售适用的制度就在这里确定。
我们设计适合性和适当性问卷、KID交付流程、成本信息披露以及销售话术。全程留痕:每一步的日期、内容和结果。
我们对照最佳利益义务分析渠道佣金,设定预警指标(销售集中度、早期退保、投诉),并安排产品的定期复核。
九个术语,决定一笔IBIP销售是可辩护的,还是一场注定到来的投诉。它们会出现在您的政策、话术和任何监管问询中。
退保价值或到期价值取决于底层投资的保险。触发IDD强化制度和PRIIPs框架。
与基金组合或其他资产挂钩的人寿保单:投保人承担投资表现的好与坏。
欧盟第1286/2014号条例规定的标准化文件,适用于面向零售客户的打包产品:包含风险、情景和成本,须在签约前交付。
在对IBIP提供个性化推荐时要求进行的客户评估(知识、财务状况、投资目标)。
核实客户对其自行购买的IBIP是否理解,结果为否定时须作出风险提示。
结合特定客户的情况,向其推荐特定的IBIP。它决定评估制度以及渠道的责任。
IBIP分销商必须诚实、专业地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包括在设计自身报酬时。
同一个投资目标,既可以通过基金(MiFID II)实现,也可以通过保险(IDD)实现。产品包装决定适用的框架、文件和渠道。
利用保险包装规避证券框架的要求(或者反过来)。IDD与MiFID趋同,正是为了堵住这一漏洞。
产品已被定性为IBIP,目标市场已明确,渠道已接受相应培训。
产品说明书、目标市场定义以及渠道培训矩阵。
适合性评估(有推荐时)或适当性评估(无推荐时),基于客户真实数据进行,结论前后一致。
已签署或已记录的问卷、有理由的结果,以及在需要时发出的风险提示。
PRIIPs KID和总成本(保险包装与底层资产)在签约前交付。
载明日期和文件版本的签收或交付记录。
激励机制不得推动违背客户最佳利益的销售,也不得降低服务质量。
佣金图谱、按产品划分的偏差分析,以及方案复核会议纪要。
对产品和客户的跟踪:偏离目标市场、异常退保、投诉。
定期指标、产品复核报告以及事件登记。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暂停销售,直至整改完成。
保险型投资处于两套框架之间:保险框架(IDD、偿付能力II)和证券市场框架(MiFID II、PRIIPs)。分销投资连结保险的人,需要掌握两侧的各个环节,才能向客户和监管机构说明为什么选择这种产品包装而不是别的。
告诉我们您的产品(投资连结保险或其他IBIP)和分销网络,我们会为您梳理出IDD和PRIIPs下的确切义务清单。
保险投资产品(IBIP)是指到期价值或退保价值取决于底层投资的保单;投资连结保险是其在西班牙最广为人知的代表。由于它们以保险的形式承载投资,IDD(欧盟第2016/97号指令)对其适用刻意类似MiFID的强化制度:适合性与适当性评估、成本信息披露、激励管控,并且通过欧盟第1286/2014号条例(PRIIPs),必须在签约前交付KID。目的是使客户的保护不取决于所选择的产品包装。
分销商对IBIP提供个性化推荐时,必须评估该产品对该客户的适合性:知识和经验、财务状况以及投资目标。当销售不含推荐时,适用适当性评估,核实客户对产品的理解,并在结果为否定时须作出提示。其机制复制了证券框架的逻辑(我们在适合性测试和适当性测试中作了展开),并共享同一条黄金法则:没有留档的评估等于不存在。
投资连结保险是面向零售客户的打包产品,因此需要提供包含风险、情景和成本的关键信息文件(KID),并在签约前留出足够时间交付。此外还须披露交易的完整成本:保险包装的成本,以及所投资的底层资产的成本。一致性与内容同样重要:KID、广告和销售话术必须讲述同一个故事。文件层面的细节见PRIIPs条例。
基金和投资连结保险可以服务于同一个储蓄目标,但处于不同的框架之下:基金作为金融工具依据MiFID II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作为适用强化制度的保险依据IDD销售。信息文件、获准销售的渠道以及评估的具体条文都不相同。此外,不同产品包装之间还存在税制上的差异,值得在具体个案中作专业分析;而不可接受的是,把这些差异当作招牌,把客户引向给渠道报酬最高的产品。这种激励分析与MiFID回佣和利益冲突相关联。
IBIP制度涉及整个链条:制造产品的保险公司,分销产品的银保渠道运营方和经纪人(其一般框架见IDD下的保险分销),以及为客户比较不同产品包装的顾问。与MiFID的趋同还会继续收紧:欧盟零售投资战略仍在谈判中,其讨论的激励和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问题,意在横跨两套框架。今天就建立扎实销售档案的人,到那一天就已经把工作做好了。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