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资产组合变为流动资金
“机构把债权转让给基金,基金发行以这些债权为支撑的证券,并即时获得流动资金。”
资产证券化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基金由SGFT设立、管理并对外代表。SGFT须经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授权,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只能从事法定的专营业务,审批期限为6个月,规则见第5/2015号法律第25至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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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们您的证券化项目,我们会告诉您需要怎样的结构。
设立管理公司既是公司法项目,也是监管项目,而CNMV的审批期限是6个月。
基金没有法人资格,由管理公司为其提供。
资产证券化基金是一项独立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由转让给它的资产和它发行的证券构成。由于没有法人资格,基金无法自行行事:需要有人来设立、管理并对第三方代表它。这正是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公司(SGFT)存在的理由。
该制度规定在2015年4月27日关于促进企业融资的第5/2015号法律第25至33条,位于其第三编。第25.1条界定了其经营范围:设立、管理并依法代表资产证券化基金以及银行资产基金。该法还允许其管理在境外设立的类似基金。
需要理解这一专营经营范围的实际后果:SGFT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业务。它不是顺带管理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服务公司,而是唯一可能从事该业务的公司。任何希望把证券化管理与其他业务线结合的项目,都必须通过集团股权结构来解决,而不是塞进管理公司内部。
共八项条件。其中两项——注册资本和专营经营范围——决定了整个项目的结构。
| 要求 | 内容 | 实务提示 |
|---|---|---|
| 公司形式 | 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存续期不限的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 | 发起设立排除募集设立:全部资本在设立时认缴。 |
| 注册资本 | 100万欧元,须以现金全额缴足,并以记名股份表示 | 须以现金全额缴付,不接受非货币出资 |
| 额外自有资金 | 对所管理基金资产账面价值中超过2.5亿欧元的部分,额外增加0.02% | 随管理规模递增:要求随业务增长而提高。 |
| 自有资金上限 | 应具备的自有资金与额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500万欧元 | 设有上限:要求不会无限增长 |
| 经营范围 | 仅限第25.1条规定的范围 | 管理公司自身不得从事附属业务。 |
| 注册地址 | 在西班牙境内 | 自设立起就应使注册地址与实际管理地一致。 |
| 公司名称 | 必须包含“Sociedad Gestora de Fondos de Titulización”(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公司)字样或缩写SGFT | 名称受保留:第28条将其限于获授权机构使用。 |
| 内部组织 | 适当的行政与组织措施,包括防范利益冲突和合规 | 这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也是申请文件中被问询最多的部分。 |
可计入的自有资金依据集体投资机构的规定确定,并适用CNMV规定的特殊要求。在确定交易规模之前,建议对照第5/2015号法律现行合并文本核对相关数字。
主管机构为CNMV,期限6个月,逾期视为批准。另有关于补正的细则需要留意。
| 要素 | 制度 |
|---|---|
| 主管机构 | 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 |
| 审批期限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 |
| 行政沉默 | 视为批准:可认定申请已获批准 |
| 公司章程草案 | 载明专营经营范围和受保留的名称 |
| 说明报告 | 项目及拟开展业务的说明 |
| 董事 | 拟组成管理机构人员的资料 |
| 重大股东 | 将持有重大股权者的身份 |
| 补充文件 | CNMV要求提供的文件 |
| 登记 | 登记入CNMV备存的SGFT登记册 |
6个月的期限使设立SGFT成为一项时间安排上的决策:任何依赖新设管理公司的证券化交易,都必须以此期限为参照来规划。常见的替代方案是委托已获授权的管理公司。
第28条将“Sociedad Gestora de Fondos de Titulización”(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公司)这一表述及缩写SGFT保留给已获得CNMV必要授权的机构。这不是商号上的装饰,而是持牌专营业务。
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算,但补正要求会中断期限。申请文件不完整不会加快任何进度:实际时间表会远远超出法定期限。
共七项职能。第四项决定了其责任制度。
| 职能 | 内容 | 风险所在 |
|---|---|---|
| 设立 | 订立基金设立契约并确定其结构 | 结构在设立时就已确定:设计错误事后纠正的代价很高。 |
| 管理与运营 | 管理并运营汇集在基金中的资产 | 这是持续性职能:贯穿基金的整个存续期。 |
| 法定代表 | 因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对第三方代表基金 | 管理公司代表的是一项自身无法行事的财产。 |
| 维护持有人利益 | 勤勉行事,维护所发行证券持有人的利益 | 这是管理公司责任的核心 |
| 风险评估 | 评估纳入基金的资产的风险 | 决定发行质量以及投资者所获得的信息。 |
| 透明度 | 按要求编制载有规定信息的募集说明书并保持信息透明 | 是对投资者承担责任的常见来源。 |
| 记录保存 | 将交易记录保存五年 | 第5/2015号法律的专门期限,不同于其他文件保存义务的期限。 |
管理、代表以及对持有人的勤勉义务,使管理公司处于受托人地位:它为第三方利益管理他人财产,并为此承担责任。
监管机构相同,但三种制度不同,所管理的载体也截然不同。
| 要素 | SGFT | SGIIC | SGEIC |
|---|---|---|---|
| 管理对象 | 资产证券化基金和银行资产基金 | 集体投资机构 | 封闭式集体投资实体 |
| 法规 | 第5/2015号法律第25至33条 | 第35/2003号法律(集体投资机构) | 第22/2014号法律(风险投资机构) |
| 授权机构 | CNMV | CNMV | CNMV |
| 最低资本 | 100万欧元 | 适用其自身制度 | 适用其自身制度 |
| 经营范围 | 专营 | 专营,可附带辅助业务 | 专营,可附带辅助业务 |
| 所管理的载体 | 无法人资格 | 无法人资格的基金或公司 | 基金或公司 |
| 名称受保留 | 是(第28条) | 是 | 是 |
| 授权期限 | 6个月 | 适用其自身制度 | 适用其自身制度 |
这三类主体常被混淆,因为它们监管机构相同、逻辑相近。本质区别在于载体:SGFT管理的是为隔离资产而设立的、无法人资格的独立财产,而不是集体投资载体。
证券化是一种融资和风险转移技术,本身并非一种产品。
“机构把债权转让给基金,基金发行以这些债权为支撑的证券,并即时获得流动资金。”
“独立财产使所转让资产与转让方的破产风险隔离,这是交易的核心法律效果。”
“当资产来自资产组合收购时,结构依赖于此前的转让及其文件。”
“第5/2015号法律的出台,正是为了使企业融资来源不再局限于银行信贷。”
为第三方利益管理一项无法人资格的财产,适用专门的制度。
管理公司对持有人负责。勤勉并维护其利益的义务是该制度的核心:其地位是受托人地位,而不仅是行政管理。
募集说明书是责任的来源。管理公司编制投资者据以决策的信息,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专营经营范围意味着不能随意变通。任何超出第25.1条范围的活动,都超出了获授权机构的经营范围,并会带来相应后果。
| 严重程度 | 金额 | 基础方案或替代方案 |
|---|---|---|
| 注册资本 | 100万欧元 | 以现金全额缴足,并以记名股份表示。 |
| 额外资金 | 0.02% | 针对所管理资产账面价值中超过2.5亿欧元的部分。 |
| 合计上限 | 500万欧元 | 应具备的自有资金与额外金额之和的最高限额。 |
6个月的期限、100万欧元资本和专营经营范围。我们会分析您的交易是否值得设立自有管理公司,还是借助已获授权的管理公司更为合适。
经CNMV授权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专营经营范围是设立、管理并依法代表资产证券化基金和银行资产基金。其规则见2015年4月27日第5/2015号法律第25至33条。
因为资产证券化基金是一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财产。基金不是法律主体,无法自行设立、订立合同或出庭。管理公司弥补了这一缺失:设立基金、管理基金,并对第三方代表基金。
100万欧元,须全额以现金缴足,并以记名股份表示。此外还有额外自有资金要求:对所管理基金资产账面价值中超过2.5亿欧元的部分,按0.02%计算,合计上限为500万欧元。
第27.1条规定的期限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逾期视为批准。实际上,真实的时间表取决于补正要求,补正会中断期限的计算:只有准备充分的申请文件,才能让法定期限接近实际期限。
不可以。经营范围必须仅限于第25.1条所规定的内容。如果项目需要把证券化管理与其他业务结合,解决办法在于集团的公司结构,而不是扩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不可以。第28条将“Sociedad Gestora de Fondos de Titulización”(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公司)这一名称及其缩写保留给经CNMV授权的机构。这是持牌专营业务,须适用相应的制度。
可以。该法允许SGFT在法定条件范围内管理在其他国家设立的、类似于资产证券化基金的基金。需要逐案分析其与基金设立地国家制度的衔接。
依据第5/2015号法律,交易记录保存五年。这是该法自身的期限,不应与反洗钱文件保存的期限混淆,后者为十年,目的不同。
法律要求其勤勉行事,并维护基金所发行证券持有人的利益。这一地位,加上其在编制募集说明书和评估资产风险中的作用,使管理公司处于受托人地位,也是项目风险敞口的主要来源。
不同。SGIIC管理集体投资机构,适用其自身的法律。SGFT管理的是为隔离资产并发行以其为支撑的证券而设立的独立财产。二者监管机构和授权逻辑相同,但所管理的载体和适用制度不同。
取决于规模和重复程度。对于单次交易,借助已获授权的管理公司通常更有效率:可以避免100万欧元资本、6个月期限和常设组织架构。对于持续性的证券化计划,自有管理公司在经济性和控制权方面才开始有意义。
6个月的期限和100万欧元的资本,使这成为一项结构性决策,而不是一道手续。
对单次交易,几乎从不划算;对持续性计划,几乎总是划算。这个问题先于任何申请文件。
如果集团需要其他业务,应在设立之前通过公司结构解决,而不是事后。
补正要求会中断期限。只有申请文件完整,6个月才是真正的6个月。
管理公司只是项目的一环,而不是项目本身。以下是先后需要做出的决策。
1)载体100万欧元资本、6个月期限和常设架构,对比委托现有管理公司。对于单次交易,答案几乎总是后者。
2)资产将债权转让给基金,是产生风险隔离的行为。其文件是交易的法律核心。
3)发行管理公司编制募集说明书并对其内容负责。对投资者的风险敞口集中于此。
4)基金存续期职能并不随发行结束。管理公司在基金整个存续期内进行管理、披露信息并代表基金,并对持有人负有勤勉义务。
快速决策三种情形及合理的答案。
委托现有管理公司。100万欧元和6个月无法摊销。
自有管理公司。控制结构并获得规模经济。
需分析:SGFT可以管理境外的类似基金。
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00万欧元资本以现金缴足。
设立契约及缴付证明。
第25.1条规定的专营经营范围,以及含受保留表述的名称。
公司章程草案。
项目及拟开展业务的说明。
说明报告和业务计划。
董事适当性及重大股东身份。
诚信证明文件及股权结构资料。
行政与组织措施、利益冲突与合规。
组织手册和利益冲突政策。
交易记录制度,保存期五年。
归档程序及文件载体。
出现其中任何一项,实际时间都会远远超出法定的6个月。
出现在第5/2015号法律、募集说明书及交易文件中的术语。
经CNMV授权、负责设立、管理并代表基金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所转让资产和所发行证券构成的、无法人资格的独立财产。
以现金全额缴足,并以记名股份表示。
针对所管理资产账面价值中超过2.5亿欧元的部分。
设立、管理并依法代表资产证券化基金。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逾期视为批准。
SGFT这一表述保留给获授权机构。
将债权转移给基金。这是产生风险隔离的行为。
由管理公司编制,并就其内容对投资者负责。
合规控制中心 · 证券化
将计划的重复程度与预计规模交叉对照。格内标示合理的结构。
绿色:现有管理公司。红色:自有管理公司有正当理由。
几乎都源于把一项为期六个月的授权当作普通的公司手续。
100万欧元资本、6个月期限和常设架构,很少能在单次交易中摊销。委托现有管理公司通常是更有效率的途径。
第29条要求经营范围为专营。任何增加都需要重新修改章程,并让时间重新计算。
资本必须以现金全额缴足。不接受非货币出资。
所管理资产中超过2.5亿欧元部分的0.02%,在设立时不会出现,但业务增长时就会出现。应在规划中测算,而不是等到出现时再处理。
补正要求会中断期限。一份残缺的申请文件不会提前时间表,反而会拖长。
利益冲突与合规是第29条的要求,而不是凑数的文件。这是被问询最多的部分。
所有信息均来自BOE发布的第5/2015号法律合并文本以及CNMV的程序性文件。
促进企业融资。第三编:资产证券化基金及管理公司(第25至33条)。
CNMVCNMV关于受监管机构授权和登记的程序性文件。
CNMV负责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公司授权和登记的主管机构。
BOE《证券市场和投资服务法》:基金所发行证券所处市场的总体框架。
BOE集体投资机构:计算自有资金的参照规定。
EUR-Lex欧盟证券化框架:一般要求以及简单、透明和标准化的证券化。
首次发布。要求已对照第5/2015号法律合并文本核对。
计划复核:欧盟证券化框架的变化以及CNMV规定的特殊要求。
请告诉我们您想证券化什么、重复程度如何,以及是否需要自有管理公司。
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公司(SGFT)受2015年4月27日关于促进企业融资的第5/2015号法律第25至33条规范,位于其第三编。依据第25.1条,其经营范围为设立、管理并依法代表资产证券化基金和银行资产基金,并可管理在境外设立的类似基金。
资产证券化基金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财产。这一特征恰恰使所转让资产得以与转让方的破产风险隔离,但同时也使基金无法自行参与法律交易。管理公司弥补了这一缺失:订立设立契约、管理汇集的资产,并在基金整个存续期内对第三方担任其法定代表。
管理公司必须设立为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不限,注册地址位于西班牙境内,经营范围仅限第25.1条规定的内容。最低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须以现金全额缴足,并以记名股份表示。此外还有额外自有资金要求:对所管理基金资产账面价值中超过2.5亿欧元的部分,按0.02%计算,合计上限为500万欧元。该条还要求具备适当的行政与组织措施,包括防范利益冲突和合规职能。
授权由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负责,须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视为批准。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草案、说明报告、董事资料、重大股东身份,以及CNMV自行确定的补充文件。第28条将“Sociedad Gestora de Fondos de Titulización”(资产证券化基金管理公司)这一名称及其缩写SGFT保留给已获得必要授权的机构,使该活动成为持牌专营业务。
在法律赋予管理公司的职能中,最突出的是勤勉行事并维护基金所发行证券持有人利益的义务。此外还有评估所纳入资产的风险、按要求编制载有规定信息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将交易记录保存五年的义务。这些使管理公司处于受托人地位:它为第三方利益管理他人财产并为此承担责任,这是任何证券化项目风险敞口的主要来源。对于非持续性交易,应认真考虑借助已获授权管理公司的替代方案,因为资本、6个月期限和常设组织架构很少能在单次发行中摊销。您可以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了解整个交易。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