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利率和汇率风险的企业
“我们为融资签了利率互换,为出口签了外汇远期。公司里没有人知道这些合同要向交易报告库报告,也不知道我们作为NFC有自己的义务。”
利率互换、外汇远期或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都会使您适用第648/2012号欧盟条例(EMIR):交易报告、FC/NFC分类、风险缓释,以及依据EMIR 3在欧盟清算所开立活跃账户的要求。我们为您梳理清楚并形成完整文档。
签订衍生品合同?免费EMIR评估
告诉我们您使用哪些衍生品、交易对手是谁,我们会告知您的分类、您的义务,以及目前存在的合规缺口。
EMIR并不只是银行的事:任何衍生品交易对手都在其适用范围内。以下四类情形是我们经常遇到的。
“我们为融资签了利率互换,为出口签了外汇远期。公司里没有人知道这些合同要向交易报告库报告,也不知道我们作为NFC有自己的义务。”
“我们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规模逐年增长。最让我们担心的是:到什么时候我们就不再是NFC-,整个监管制度也随之改变?”
“作为金融交易对手,我们要承担EMIR的全部义务,而依据EMIR 3,我们还要分析是否需要在欧盟清算所开立活跃账户。我们需要把这些变成可执行的流程,而不是停留在新闻标题上。”
“我到任财务总监时,发现有存续的衍生品却没有台账,确认书零散,银行代我们做的报告也无法追溯。我希望有秩序,并有明确的负责人。”
EMIR问题很少源于恶意,多半源于认为“这是银行的事”。以下是我们最常发现的缺陷。
报告缺乏控制:把报告委托给银行并不等于转移责任。如果公司内部无人核查报告了什么、使用什么数据、采用什么Refit格式,错误仍然归您,而且会悄悄累积。
阈值缺乏监控:NFC-分类并非终身有效:它取决于您的持仓。衍生品规模增长而不监控清算阈值,您的监管制度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
衍生品缺乏合同架构:在没有主协议、没有确认期限、没有担保协议的情况下交易未清算的场外衍生品,会使EMIR的风险缓释措施落空,分歧也无从解决。
| 分类 | 定义 | 主要义务 |
|---|---|---|
| NFC- | 持仓低于清算阈值的非金融交易对手。 | 向交易报告库报告,并对未清算的场外衍生品采取基本的风险缓释措施(及时确认、投资组合对账、解决分歧)。 |
| NFC+ | 持仓超过任一清算阈值的非金融交易对手。 | 除上述义务外,还有强化义务:按适用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并视情况在未清算衍生品中交换担保(保证金)。 |
| FC | 金融交易对手(银行、保险公司、基金、ESI等)。 | 全部义务:报告、适用时的清算、未清算衍生品的保证金,以及依据EMIR 3,就特定衍生品分析在欧盟清算所开立活跃账户的要求。 |
合同台账、带阈值监控的FC/NFC分类、Refit报告核查、有据可查的风险缓释措施,以及EMIR 3路线图。您将获得一套完整的合规体系,每项义务都有明确的责任人。
EMIR即第648/2012号欧盟条例,是欧盟有关场外衍生品、中央对手方和交易报告库的规则。它出台于金融危机之后,目的是提高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并降低交易对手风险。
它约束每份合同的双方:金融交易对手(FC)——银行、保险公司、基金、ESI——以及非金融交易对手(NFC),即任何行业中签订衍生品的企业,哪怕只是为对冲利率或汇率风险。
需要。向交易报告库(trade repository)报告的义务适用于所有衍生品,无论其目的如何:用于对冲融资或汇率风险,并不能免除交易的报告义务。
通常由金融机构代企业报告,在某些情形下,规则还设有机制,将小型NFC的报告义务交由金融交易对手承担。但需要注意:应当书面约定由谁报告、使用什么数据,以及您如何核实报告无误。
EMIR Refit更新了交易报告制度,尤其是其技术格式:自2024年4月起,报告须采用新标准,字段更多,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更高。
对企业而言,实际影响有两方面:核查负责报告的一方(银行或第三方)是否已正确完成迁移,并整理自身为这些报告提供的数据,例如标识符、交易编号和估值。名义上已委托、实质上失控的报告,是我们在审查中最常发现的问题。
EMIR根据非金融交易对手在各资产类别中的衍生品持仓与清算阈值的比较对其分类。一般而言:如果您的持仓(视情况扣除与商业活动相关的对冲)保持在阈值以下,您就是NFC-,适用最轻的制度;如果超过阈值,则成为NFC+,强化义务随之启动,包括按适用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这一机制要求定期计算并保留可追溯的记录:分类不是一次性的结论,而是持续的监控。
对于不经清算所清算的场外衍生品,EMIR规定了降低双边风险的操作纪律:
这些措施都需要合同支撑:因此,合同架构是EMIR合规的一半。
EMIR 3(第2024/2987号欧盟条例)是该制度最新的重大改革。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活跃账户要求:部分须清算的交易对手,就特定衍生品必须在欧盟中央对手方持有运营账户,目的是降低对欧盟以外清算所的依赖。
如果您是在适用范围内持有衍生品的FC或NFC+,就需要分析自己是否适用,选择清算所,并调整合同和操作流程。这是一个有时间表的项目,而不是一项简单手续。
监管职责由主管机构根据机构类型承担;对于大部分西班牙交易对手,对口机构是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违反EMIR义务可能招致监管问询,并按适用法规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此外还有运营方面的损失:重建错误的报告历史成本很高。
最好的防御方式并不惹眼:实时更新的台账、指定的责任人,以及每项义务的证据。这正是我们的金融合规服务所搭建的内容。
满足EMIR,就是用证据回答三个问题:您持有哪些衍生品,您属于哪一类(FC、NFC+还是NFC-),以及每项义务由谁负责。我们的工作方式如下。
我们盘点存续的衍生品(融资、外汇、大宗商品),区分对冲交易,并计算您的持仓与阈值的关系。由此得出您的分类,也就确定了您适用的整套制度。
我们审查Refit报告:由谁发送、使用什么数据、如何控制;并完善合同架构:主协议、确认书、对账、分歧处理,以及适用情形下的担保。
我们为您建立阈值的定期监控机制、责任人与证据清单,以及EMIR 3路线图:活跃账户分析、清算所选择,以及在适用时调整操作流程。
九个概念,出现在每份确认书、每次监管问询以及您与银行就衍生品的每次沟通中。值得准确掌握。
有关场外衍生品、中央对手方和交易报告库的欧盟规则。适用于金融和非金融交易对手。
在有组织市场之外双边协商的合同。EMIR的风险缓释措施主要针对这一领域。
银行、保险公司、基金、ESI及同类机构:默认承担EMIR的全部义务。
任何签订衍生品而不属于金融机构的企业。根据清算阈值再分为NFC-和NFC+。
按资产类别设定的持仓水平,一旦超过,NFC-即成为NFC+,并触发强化义务。需要定期计算。
在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注册的机构,接收并保存每笔已报告衍生品的数据。监管机构以此作为与您核对的依据。
介入已清算衍生品双方之间的清算所,通过保证金和担保分担交易对手风险。
及时确认、投资组合对账、分歧处理,以及视交易对手而定,对无清算所的场外衍生品交换保证金。
第2024/2987号欧盟条例的要求:部分交易对手须就特定衍生品在欧盟清算所持有运营账户。
随时掌握您属于FC、NFC+还是NFC-,并采用方法一致的阈值计算。
分类备忘录、定期持仓计算,以及向交易对手发出的通知。
所有交易均按Refit格式向交易报告库报告,且数据质量合格。
委托协议、交易报告库对账单,以及对已报告内容的核对控制。
每笔场外交易的条款及时确认,并按相应频率对投资组合进行对账。
归档的确认书、对账记录,以及分歧登记及其解决情况。
对持仓定期估值,并在分类要求时交换保证金。
抵押品协议、有据可查的估值,以及保证金追加通知的可追溯记录。
分析活跃账户要求是否适用于您的衍生品,并在适用时制定调整计划。
适用性报告、与清算所或清算会员签订的合同,以及项目计划。
我们在首次审查中经常看到的五种症状。出现其中任何一种,都足以说明应当对合规体系进行审计。
衍生品同时涉及多个层面:金融工具的定义、记载衍生品的合同、签约方的资本,以及居间方的牌照。以下页面提供相关背景,帮助您的EMIR合规体系融入整体。
告诉我们贵公司或机构签订哪些衍生品(对冲、交易、规模),我们会向您返回EMIR义务图谱。
第648/2012号欧盟条例(EMIR)围绕三条主线规范欧洲衍生品市场:透明度(向获授权的报告库报告所有交易)、降低交易对手风险(特定合同通过清算所清算,其余合同适用风险缓释措施)以及对基础设施的监管。其最容易被误解的特点是适用主体范围:它既约束金融交易对手(FC),也约束非金融交易对手(NFC),因此签订利率互换或外汇远期的工业企业同样在适用范围内。而且这一制度仍在发展:EMIR Refit的报告格式自2024年4月起适用,EMIR 3(第2024/2987号欧盟条例)则增加了在欧盟清算所开立活跃账户的要求。
每笔衍生品都须向受ESMA监督的交易报告库(trade repository)报告,采用自2024年4月起生效的EMIR Refit技术格式,其字段更多,对数据质量的要求更高。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将报告委托给其金融机构,规则在某些情形下也便利这种转交,但操作层面的委托并不免除控制的必要:必须书面约定由谁报告,向流程提供正确的数据,并定期核实实际报告的内容。报告失控是我们金融合规审查中排名第一的发现事项。
EMIR按交易对手的性质分级设定义务。FC适用完整制度。NFC则按各资产类别的清算阈值衡量:只要持仓(视情况扣除与商业活动相关的对冲)低于阈值,该企业就是NFC-,其负担集中于报告和基本的风险缓释;一旦超过任一阈值,则成为NFC+,适用强化义务,包括按适用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操作上的结果是:计算必须反复进行并留有记录,因为分类取决于业务规模,而不是公司名头。金融工具范围的界定见证券市场与金融工具。
对于不经清算所清算的衍生品,EMIR规定了双边操作纪律:对条款及时确认、定期进行投资组合对账、分歧解决程序,以及对按分类负有义务的交易对手进行估值和保证金交换。没有法律架构,这一切都无法运转:需要主协议、附件和抵押品协议来确定期限、格式和后果。我们从商事合同层面搭建这一层,并在监管资本中处理其审慎监管层面的体现,即风险敞口、担保和自有资金。
第2024/2987号欧盟条例(EMIR 3)除其他措施外,引入了活跃账户要求:部分须清算的交易对手,就特定衍生品必须在欧盟中央对手方持有运营账户,目的是降低对第三国清算所的过度依赖。对于受影响的FC和NFC+,这意味着一个项目:分析适用范围、聘请清算所或清算会员、调整合同,并证明账户的运作。持牌机构还须将其与总体框架相融合;我们在ESI授权中对此作了论述。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