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安理会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通过制裁。其决议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国际金融制裁,也称限制性措施,是对外政策工具,对个人、实体、团体或国家施加经济限制:冻结资金、禁止向其提供资源,或限制特定交易。
制裁主要由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和欧盟(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PESC)框架下,通过直接适用的条例)作出。在西班牙,第10/2010号法律在其第42条中纳入了这些制裁,其实施条例予以细化;主管机关是西班牙财政部总秘书处(Secretaría General del Tesoro)。
您需要关注的名单并非来自单一来源。了解各项制裁机制的起源及其在西班牙的适用范围,十分必要。
安理会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通过制裁。其决议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PESC)框架下,欧盟通过直接适用的条例通过限制性措施,既可自主作出,也可用于执行联合国决议。
财政部总秘书处是主管机关,负责办理授权和资金解冻,并可通过部长会议决定采取反制措施。
关于OFAC:美国OFAC的名单原则上不直接适用于西班牙,但在与美国存在关联(美元交易、代理行)时可能产生实际影响。在风险分析中应予以考虑,但不应将其与欧盟和联合国的法定义务混为一谈。
金融制裁带来一系列具体义务,这些义务已纳入第10/2010号法律的预防体系。
重要提示:不履行冻结或封存资金的义务,或向被列名者提供资源,构成违反第10/2010号法律的严重违法行为(infracción muy grave)。因此,制裁合规是最高优先级的风险。
如果筛查发现与制裁名单可能匹配,应事先确定处置流程。
结合客户或交易的现有数据,确认名单匹配是真实匹配还是误报。
如确认属于被列名者,应毫不迟延地冻结资金和资源,并停止执行相关交易。
按要求提供信息,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总秘书处报告冻结情况。
记录全部处理过程,并在适当时办理授权或解冻资金的申请。
请勿与向SEPBLAC的报告混淆:因制裁而冻结须向财政部报告,而洗钱嫌疑则向SEPBLAC报告。同一情形可能同时触发两条渠道,因此应厘清各自的流程。
我们协助义务主体和有国际业务的企业,将制裁合规融入日常运营。
我们为您设计制裁合规政策和程序,并将筛查纳入您的反洗钱手册。
我们协助您处理预警和误报,并判断何时应冻结资金并向财政部报告。
我们为您准备冻结报告,以及被冻结资金的授权或解冻申请。
我们评估您的风险敞口,搭建筛查机制,并制定资金冻结及向财政部报告的流程。
这是联合国和欧盟对个人、实体或国家实施的限制性措施:冻结资金、禁止向其提供资金,以及限制某些交易。在西班牙,这些措施纳入第10/2010号法律第42条。
欧盟制裁直接适用,对所有人具有约束力:个人、企业,尤其是第10/2010号法律规定的反洗钱义务主体,其必须在业务中予以适用。
是指冻结被列名个人或实体的资金和经济资源,禁止任何划转、转移或使用,但经财政部授权的除外。
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和国际金融总秘书处(Secretaría General del Tesoro y Financiación Internacional)报告。这不同于可疑交易报告,后者须报送SEPBLAC。
原则上,美国OFAC的名单不直接适用于西班牙,但在与美国存在关联(美元、代理行)时可能产生实际影响。建议在风险分析中予以考虑。
不履行冻结或封存义务,或向被列名者提供资金,属于违反第10/2010号法律的严重违法行为,面临严厉的处罚制度。
可以,但只能向财政部提出申请,并且须符合法定条件(例如基本开支或特定授权)。解冻并非自动发生。
不是。它影响所有反洗钱义务主体,实际上也影响任何个人或企业,因为欧盟条例中的禁令普遍适用,而不仅限于金融行业。
请告诉我们您的情况,我们就制裁筛查、资金冻结以及向财政部报告为您提供指引。
遵守国际金融制裁是预防体系中最敏感的义务之一。与以怀疑为基础的洗钱不同,制裁针对的是封闭的被列名个人和实体名单:一旦匹配,就必须立即行动。
限制性措施源自联合国(安理会依据《宪章》第七章作出的决议)和欧盟,后者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PESC)框架下通过直接适用的条例通过这些措施。在西班牙,它们纳入第10/2010号法律第42条,并在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47至49条中细化(转账授权、冻结与封存、资金解冻)。
义务主体必须冻结或封存被列名者的资金,不得向其提供资源,并立即向财政部和国际金融总秘书处报告冻结情况。为此,应将名单筛查纳入客户身份识别和持续监控。
不履行冻结义务,或向被列名者提供资金,构成严重违法行为。此外,部长会议可决定采取金融反制措施(限制资本流动或将其置于授权之下,或冻结第三国国民或居民的资金)。应始终区分财政部渠道(制裁)与SEPBLAC渠道(洗钱嫌疑)。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