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把业务转化为法定类别
«您提供哪些服务,每项服务归入附件中的哪个类别,哪些属于辅助服务。这一决定划定了牌照和通行证的范围。»
这是整个牌照申请所围绕的文件,适用于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EFC或银行。其内容并非自由发挥——监管法规逐条作了明确规定。如果业务活动计划与您所申请的牌照不相符,申请在起步阶段就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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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们您申请的牌照类型,我们为您审阅业务活动计划。
我们撰写的不是一份商业宣传材料,而是监管机构会与您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逐一核对的文件。
它不是商业说明书,而是对您将要从事哪些业务的声明,也划定了您日后可以从事业务的边界。
业务活动计划(programa de actividades)是申请人在其中说明拟开展哪些业务以及将如何组织开展这些业务的文件。在由西班牙银行监管或负责审理的四类机构——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金融信贷机构(EFC)和银行——的牌照申请中,它都是必备文件。
有必要了解它的真正作用,因为它并不是用来推销项目的。业务活动计划同时发挥三项法律功能,而且每一项都会产生后果:
由此得出贯穿全部工作的实务规则:业务活动计划不应在其余申请文件都已搭好之后才在最后撰写,而应从一开始就撰写,因为其他文件都以它为依托。如果业务活动计划写明您将提供四项服务,而商业计划却预测了第五项服务的收入,申请文件就存在内部矛盾,监管机构一定会发现。
四类机构的这份文件并不相同:其中两类较为简短,另外两类的内容由法规明确规定。
| 机构类型 | 条文 | 法规的要求 |
|---|---|---|
| 支付机构 | 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第2.1.a)条 | “业务活动计划,其中应特别载明拟提供的支付服务类型,以及拟开展的辅助服务或与之密切相关的服务。”简短 |
| 电子货币机构 | 第778/2012号皇家法令第2.1.a)条 | “业务活动计划,其中除电子货币的发行以及(如有)拟提供的支付服务类型外,还应具体载明辅助服务或与之密切相关的服务[……]以及根据第21/2011号法律第8条,其希望(如有)开展的其他活动。”简短 |
| 金融信贷机构(EFC) | 第309/2020号皇家法令第12.1.b)条 | “业务活动计划,其中应具体载明拟开展的业务类型、行政与会计组织、内部控制程序、处理客户投诉和索赔的程序,以及为防止和阻止与洗钱和恐怖融资有关的交易而设立的内部控制与报告程序和机构。”法定内容 |
| 银行 | 第84/2015号皇家法令第5.1.b)条 | 内容与EFC相同,另加“载明集团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混合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法定内容+ |
文本摘自BOE公布的各项法规。EFC与银行的业务活动计划内容几乎完全相同,只是最后关于集团结构的一句仅见于银行适用的版本。
支付与电子货币领域的条文很短,但申请文件并不简单。
上表的对比容易引出一个很常见的误解:以为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的业务活动计划是一份轻量文件,因为要求它的条文很短。正确的理解恰恰相反,这与法规的结构方式有关。
在支付制度下,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第2.1条列出了十八项文件,从a)项到r)项。业务活动计划只是其中的a)项。在EFC和银行制度下属于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的内容——行政与会计组织、内部控制程序、投诉和索赔处理、反洗钱机构——在支付制度下则放在计划之外,分散在e)、f)、k)、l)和q)各项中。变化的不是所要求信息的数量,而是这些信息放在哪里。
这带来非常具体的实际后果。对于支付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的申请,风险不在于业务活动计划过于简略,而在于十八项文件相互矛盾。各份文件往往由不同团队撰写——业务部门写业务活动计划,技术部门写安全政策,合规部门写反洗钱手册——而监管机构是把它们放在一起阅读的。相反,对于EFC或银行的申请,风险则集中在一处:业务活动计划是一份篇幅很长的文件,包含五个必备部分,缺少任何一个都会一目了然。
业务活动计划只是其中一份文件。下面是全部文件,而且各类机构的差别很大。
| 机构类型 | 条文 | 文件数量 | 条文标题 |
|---|---|---|---|
| 支付机构 | 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第2.1条 | 18项(a至r项) | “授权申请” |
| 电子货币机构 | 第778/2012号皇家法令第2.1条 | 18项(a至r项) | “授权申请” |
| 金融信贷机构 | 第309/2020号皇家法令第12.1条 | 5项(a至e项) | “申请要求” |
| 银行 | 第84/2015号皇家法令第5.1条 | 6项(a至f项) | “申请要求” |
第778/2012号皇家法令仍然有效: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并未取代它,而是通过其第二项最终规定对其作了修订。
有两份文件需要特别说明,因为初次接触的人往往感到意外。第一是事先存款:EFC和银行都必须证明已缴存相当于最低资本20%的存款——EFC存放于国库总秘书处名下的存款总署(Caja General de Depósitos),银行则存放于西班牙银行。这不是事后要求:它必须随申请一并提交。
第二是客户保护规章,依据ECO/734/2004号部长令制定。对于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它是申请中明确要求的文件——q)项——而不是取得牌照之后才去搭建的东西。在由产品背景而非监管背景的团队准备的申请中,这是最常被遗漏的文件之一。
两者经常被混淆,而监管机构要求分别提交。
在支付与电子货币制度下,两者的区别写在法规里,位于相邻的两项。a)项是业务活动计划:您要做什么。b)项是商业计划:以什么数字来做。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在b)项中要求“针对上一项所述活动的商业计划,其中包括对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前三个财政年度的预算预测的测算,以证明其能够采用适当且相称的系统、资源和程序来正常运营”。
请注意这一限定语:“针对上一项所述活动”。法规明确要求两份文件保持一致。如果业务活动计划描述了三项服务,而商业计划却预测了四条业务线的收入,申请文件就在相邻的两页上自相矛盾。这正是会引发监管问询、进而导致期限中止的那类不一致。
西班牙银行发布的《申请人信息指南》在这里很有用,因为它说明了监管机构希望在每份文件中看到什么:对于业务活动计划,是“一份说明拟提供哪些服务、以及这些服务(如适用)如何归入某一法定类别的报告”;对于商业计划,是“一份营销计划,以及一份涉及该机构将开展的全部活动的商业计划”,其预测涵盖三个财政年度,且包括正常情景和压力情景。西班牙银行本身还提供电子表格格式的预测模板。
这份指南的存在并非偶然: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第2.5条要求西班牙银行在其网站上提供“一份申请人指南,详细说明授权与登记程序中的手续、法定要求和适用标准”,并提供“西班牙语和英语”版本。如果您准备提交申请,在写下第一行之前必须先读这份指南。
四类机构中有三类,并非由人们以为的机构来审批。
| 机构类型 | 向谁提交 | 由谁审批 | 期限 | 沉默 |
|---|---|---|---|---|
| 支付机构 | 西班牙银行 | 西班牙银行(执行委员会),事先听取反洗钱委员会执行服务局(SEPBLAC)的意见 | 3个月 | 视为驳回 |
| 电子货币机构 | 西班牙银行 | 西班牙银行,事先听取SEPBLAC的意见 | 3个月 | 视为驳回 |
| 金融信贷机构 | 国库与国际金融总秘书处(一式两份) | 部长,事先听取西班牙银行和SEPBLAC的意见 | 3个月 / 最长12个月 | 视为驳回 |
| 银行 | 西班牙银行 | 欧洲中央银行,依西班牙银行的提案 | 6个月 / 最长12个月 | 视为驳回 |
四类机构的沉默均为否定性,但法定表述并不相同: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使用“因行政沉默视为驳回”;EFC和银行则为“可视为驳回”。
表中间的两行最让项目措手不及。金融信贷机构并非由西班牙银行批准:它由部长批准,申请须向国库与国际金融总秘书处提交,且一式两份。西班牙银行通过强制性意见介入,其后通过在EFC特别登记簿中登记介入。如果以为交涉对象是银行业监管机构而来准备申请,一开始就走偏了。
而银行牌照由欧洲中央银行审批,这是单一监管机制的结果:西班牙银行负责审理申请并提出建议。该程序说明本身也直言不讳:由欧洲中央银行审批,而在依据国内法予以驳回的情况下,则由西班牙银行执行委员会决定。这会影响沟通的语言、时间安排和对接策略。
关于期限有一点需要牢记:计算期限并非从递交申请开始,而是从收到完整文件开始。法规的表述是——“自收到[……]或自补齐所要求文件之时起”——西班牙银行的指南也予以确认:三个月,“自收到申请(如申请完整)之日起算”。不完整的申请不会消耗期限,而是让期限重新开始。因此,一份构建良好的业务活动计划不是形式问题,而是时间表问题。
西班牙银行发布标准化表格。实际上,使用这些表格并非可选项。
| 编号 | 文件 | 适用机构 |
|---|---|---|
| FDU-042 | 支付机构授权申请 | 支付机构 |
| FDU-047 | 电子货币机构授权申请 | 电子货币机构 |
| FDU-124 | 信贷机构授权申请 | 银行 |
| FDU-125 | 缴存存款申请 | 银行 |
| FDU-099 | 高级管理人员适当性评估问卷 | 全部 |
| FDU-103 | 持有重大股权的股东的适当性 | 全部 |
| FDU-101 | 实际管理业务的人员的适当性 | 全部 |
| FDU-163 | 提交文件 | 全部 |
西班牙银行还提供预申请表格,以及电子表格格式的商业计划预测模板。EFC在西班牙银行的电子办事平台上没有授权手续,这与其审批权属于部长这一点是吻合的。
此外,西班牙银行还为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发布了五份行业模板,它们与第2.1条的f)、g)、h)、i)和j)项一一对应:安全事件、敏感支付数据、业务连续性、支付与欺诈统计数据,以及安全政策。使用这些模板可以省去整整一轮监管问询,因为它能确保法规的每一项都有对应的文件,且文件回应了所问的问题。
值得专门谈谈预申请。西班牙银行的指南指出,“申请人可以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安排一次会面”。这次会面是核对服务如何归入法定类别的最佳时机,而这恰恰是日后决定业务活动计划、通行证和未来扩展的关键决定。带着已经写好的业务活动计划(哪怕只是草稿)去参加,会使沟通的质量完全不同。
其他文件都以它为依托。把它放到最后撰写,是保证出现内部矛盾的最有效方式。
«您提供哪些服务,每项服务归入附件中的哪个类别,哪些属于辅助服务。这一决定划定了牌照和通行证的范围。»
«申请过多会拉长申请流程,并要求您证明自己并不具备的资源。申请过少则迫使您在次年申请扩展。折中点需要测算。»
«商业计划、公司章程、组织架构图、安全政策和反洗钱手册。监管机构是放在一起阅读的:我们也是。»
«业务活动计划中的每一项陈述,背后都必须有文件作为支撑。无法证明的,就不要写。»
无论机构类型和项目规模,都会反复出现的五个问题。
服务归类错误。用商业语言而不是法定类别来描述业务,会迫使监管机构替您归类,而其理解可能与您不同。结果是牌照无法涵盖您想销售的内容。
申请超出自身能力可证明的范围。业务活动计划中每增加一项服务,都意味着必须证明相应的资源、控制措施和人员。雄心勃勃的计划搭配规模有限的组织,是一眼就能看出的矛盾。
与商业计划相互矛盾。法规明确要求商业计划“针对上一项所述活动”。两份相邻的文件对不上,是最容易提出的监管问询。
遗漏客户保护规章。对于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它是申请本身要求的文件,而不是取得牌照后才需履行的义务。
以及为了“赢得时间”而提交不完整的申请。文件齐全之前,期限不会开始计算。提前提交并不会加快审批:只会让监管问询来得更早。
| 变量 | 支付机构 | EMI | EFC | 银行 |
|---|---|---|---|---|
| 申请文件数量 | 18 | 18 | 5 | 6 |
| 审批期限 | 3个月 | 3个月 | 3个月(最长12个月) | 6个月(最长12个月) |
| 沉默 | 视为驳回 | 视为驳回 | 视为驳回 | 视为驳回 |
| 事先存款 | — | — | 最低资本的20% | 最低资本的20% |
| 商业计划预测 | 3个财政年度 | 3个财政年度 | — | — |
| 由谁审批 | 西班牙银行 | 西班牙银行 | 部长 | 欧洲中央银行 |
我们依照您所属机构类型的法定内容,并结合您申请文件的其余部分进行审阅。免费,无需承诺。
十个步骤,按应有的顺序进行。
把每条业务线对应到附件中相应的类别。这一决定会影响牌照、通行证以及日后的任何扩展。
每增加一项服务,就要多证明一批资源。申请过多会拖长流程;申请过少则要回头重来。
法规要求商业计划针对业务活动计划中的活动。这不是建议。
最节省时间的是最后一步。申请文件不完整时期限不会起算:在准备就绪之前提交,只会让监管问询来得更早。
业务活动计划必须解决的五件事,目录里是看不到的。
边界牌照涵盖业务活动计划中的服务。除此之外,无论在西班牙还是在欧盟其他地区,都不能开展任何活动。
一致性在支付和电子货币领域,风险不在于篇幅,而在于各文件相互矛盾。
证明业务活动计划中的每一项陈述都要与文件核对。无法支撑的,就不要写。
主管机关这三个答案并不是大多数人所预期的。
由西班牙银行执行委员会审批,事先听取SEPBLAC的意见。三个月,沉默视为驳回。
由部长审批。申请须一式两份向国库总秘书处提交。西班牙银行出具意见并办理登记。
由欧洲中央银行依西班牙银行的提案审批。六个月,最长十二个月。
时间表不完整就提交不会提前任何时间:期限自文件齐全时起算。
每项服务都对应其所属的法定类别,不使用商业措辞。
服务与类别对照表及法律归类说明。
如实描述组织,而不是理想化的组织架构图。
组织架构图、岗位说明,以及合同或意向书。
明确内部控制职能,并指定负责人和汇报路径。
内部控制手册和管理机构会议纪要。
已设立客户服务部门,并依据ECO/734/2004号部长令批准规章。
客户保护规章及负责人任命文件。
明确内部控制与报告机构,并指定代表。
反洗钱手册、任命会议纪要和风险分析。
计划恰好针对业务活动计划中的活动,涵盖三个财政年度。
商业计划和预测模板,含正常情景和压力情景。
标明集团的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混合金融控股公司。
公司结构图和商业登记证明。
把业务活动计划写成项目说明书。监管机构评估的不是业务是否有吸引力,而是您所描述的内容是否归入某一法定类别,以及您是否有资源支撑。同一份文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
出现在法规以及与监管机构沟通中的术语。
对拟开展的业务及预期组织架构的说明。界定牌照的范围。
前三个财政年度的预算预测,针对业务活动计划中的活动。含正常情景和压力情景。
西班牙银行提供的可能性: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安排一次会面。
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和EFC的授权,须事先听取反洗钱委员会执行服务局(SEPBLAC)的意见后作出。
依据该机制,银行牌照由欧洲中央银行依国家主管机关的提案审批。
EFC和银行的申请中均要求:相当于最低资本20%的存款,视机构类型存放于存款总署或西班牙银行。
西班牙银行电子办事平台上的表格。FDU-042为支付机构,FDU-047为电子货币机构,FDU-124为信贷机构。
西班牙银行有义务以西班牙语和英语发布的文件,介绍手续、要求和适用标准。
审批期限自收到完整申请起算,而不是自最初递交申请起算。
合规控制中心 · 申请文件
将机构类型与文件模块交叉对照。单元格显示各项内容位于何处,以及要求的严格程度。
绿色:不在业务活动计划之内或无此要求。红色:在业务活动计划之内,由法规明确规定。
四类机构,四种不同的申请。
没有一个是实质问题,全都是构建问题。
监管机构评估的不是业务好不好,而是它是否归入某一法定类别。把“一款汇款应用”写成这样而不是对应的支付服务,就等于让监管机构替您归类。
每增加一项服务,都意味着必须证明相应的资源、控制措施和人员。范围很广而组织很小的计划,第一次阅读就能看出来。
它们是同一条文中相邻的两份文件,职能各不相同。而且法规明确要求商业计划针对业务活动计划中的活动。
它由部长批准,事先听取西班牙银行的意见,申请须一式两份向国库与国际金融总秘书处提交。
对于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它是申请本身要求的文件——q)项——依据ECO/734/2004号部长令制定。它不是取得牌照后才需履行的义务。
期限自文件齐全时起算。提前提交并不会加快审批:只会让监管问询来得更早,并耗掉一轮沟通。
所有内容均来自BOE公布的法规文本或西班牙银行电子办事平台。
第1条(授权制度)、第2条(申请,a至r项)、第2.5条(申请人指南)和第10.1条(授权在欧盟全境有效)。
BOE第1条和第2条。仍然有效:已被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第二项最终规定修订,而非废止。
BOE第7条(授权与登记)和第12条(申请要求,其b)项规定了业务活动计划的法定内容)。
BOE第3条(银行的授权与登记)和第5条(申请要求,a至f项,业务活动计划见其b)项)。
西班牙银行监管机构对业务活动计划内容、商业计划、预申请和期限的标准。
西班牙银行程序说明页,载明审批机关、期限、沉默的效果以及可下载的标准化表格。
首次发布。四类机构的业务活动计划内容均摘自BOE公布的法规,期限和表格已对照西班牙银行电子办事平台核实。
计划修订:新的消费信贷合同法对金融信贷机构制度及新设机构类型的影响。
告诉我们您要申请哪种牌照、希望提供哪些服务。据此,我们可以在初步审阅时告诉您,您设想的范围是否合适。
业务活动计划出现在由西班牙银行审理或监管的四类机构中,但有两种不同的结构。在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中,它是十八项文件清单中的a)项,其法定内容很简短:拟提供的服务类型和辅助服务。在金融信贷机构和银行中,它是一份内容由法规明确规定的文件,包含五个部分:业务类型、行政与会计组织、内部控制、投诉和索赔处理,以及反洗钱。
牌照只允许提供业务活动计划中载明的服务。这条规则看似显而易见,却有两个常被低估的延伸。第一是欧盟通行证:第736/2019号皇家法令第10.1条将其范围限定于“牌照所涵盖的”服务。第二是拒绝:设立分支机构时,如果业务活动计划包含未获授权的服务,监管机构可以予以拒绝。业务活动计划不是一份入门文件:它是伴随牌照整个存续期的文件。如果您想了解之后如何扩展,请见牌照扩展。
四类机构中,只有两类由西班牙银行审批。金融信贷机构由部长批准,事先听取西班牙银行和SEPBLAC的意见,申请须一式两份向国库与国际金融总秘书处提交。银行由欧洲中央银行依西班牙银行的提案批准,这是单一监管机制的结果。知道由谁审批,会改变申请文件的语言、时间安排和对接策略。
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和EFC为三个月(其中EFC最长十二个月),银行为六个月,同样最长十二个月。四类机构的沉默均视为驳回,不过法定表述并不相同: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使用“因行政沉默视为驳回”,EFC和银行则使用“可视为驳回”。而在四种情形下,期限都自文件齐全时起算,而不是自递交申请起算。
实际的结论是:业务活动计划应当先写,而不是最后写。商业计划——法规要求其“针对上一项所述活动”——以及组织说明、安全政策和反洗钱手册,都依托于它。等其余文件都搭好之后再在最后撰写,会产生内部矛盾,监管机构只需阅读相邻的两页就能发现。如果您正在决定适合哪类机构,请从支付机构牌照或EFC牌照入手。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