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监管市场的全面适用发行人
“对于连续竞价市场的上市公司而言,完整的MAR体系不容商量:内幕信息协议、常设与临时知情人名单、PDMR政策、发行时的市场试探,以及依据《上市法案》的全面审查。”
我们为上市发行人、金融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和交易运营商设计并落地市场滥用预防与监测体系,涵盖MAR、CSMAD、LMVSI以及将于2026年6月5日生效的《上市法案》(Listing Act)新制度。
您是否已为《上市法案》(Listing Act)做好准备?免费诊断
告诉我们您的角色(发行人、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PDMR等),我们将告知您适用哪些MAR义务,以及在2026年6月5日之前需要更新哪些内容。
六大模块构成一套严谨的市场滥用预防与监测方案,并根据义务主体的具体情况及《上市法案》(欧盟第2024/2809号条例)的新规进行调整。
我们分析义务主体的类型(上市发行人、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PDMR、运营商),并确定适用哪些MAR条款:内幕信息(第17条)、知情人名单(第18条)、PDMR(第19条)、市场试探(第11条)、STOR(第16条)和投资建议(第20条)。
依据MAR第17条,制定内部程序,用于识别、认定、延迟披露和公布内幕信息。包括自2026年6月5日起适用的长期进程新制度。
依据适用的监管技术标准(RTS),设计并管理知情人名单:常设名单、临时名单,以及适用于中小企业成长市场发行人的简化格式。
PDMR政策:交易通知(门槛为2万欧元)、封闭期(closed periods)、登记,以及向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和市场的披露。
依据MAR第11条制定含“跨墙”(wallcrossing)的市场试探(market soundings)协议,并依据MAR第16条建立可疑交易和订单报告(STOR)的监测与报告体系。
将《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第六编适用于已获准交易的加密资产的市场滥用,并全面审查MAR体系,使其适应《上市法案》和ESMA的新指引。
IBEX上市发行人、BME Growth或BME Scaleup发行人、投资银行、设有市场交易台的ESI、SGEIC/SGIIC资产管理公司或加密资产平台:不同类型会触发不同的MAR义务。量身设计协议是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的唯一途径。
“对于连续竞价市场的上市公司而言,完整的MAR体系不容商量:内幕信息协议、常设与临时知情人名单、PDMR政策、发行时的市场试探,以及依据《上市法案》的全面审查。”
“在BME Growth或BME Scaleup上市的发行人可适用减轻的制度(简化的知情人名单、披露方面的一定灵活性),但MAR的核心内容——内幕信息、PDMR、市场滥用——仍然适用。”
“投资银行、设有市场交易台的ESI以及平台运营商:关键义务包括STOR(第16条)、居间配售时的市场试探,以及对其发布的投资建议的审查。”
“基金管理公司在MAR中处于买方和卖方两端:既是可能收到市场试探的机构投资者,也是须监控内部内幕交易和保密协议的义务主体。”
“MiCA第六编为已获准交易的加密资产引入了并行的市场滥用制度。逻辑与MAR相同,但适用于CASP、白皮书和加密二级市场。”
市场滥用面临行政和刑事双重处罚制度。包括对机构的罚款、对管理人员的任职禁止、对投资者的民事责任,以及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因利用内幕信息或操纵价格而被判处监禁(《刑法典》第285条)。
LMVSI规定,对于市场滥用的非常严重违法行为,可处最高500万欧元或年营业额15%的罚款,具体依各成员国在CSMAD之后采用的制度而定。
《刑法典》第285条将利用内幕信息和操纵价格规定为犯罪。当获利超过60万欧元或造成严重损害时,处监禁和罚金。
对涉及市场滥用的管理人员,除个人罚款外,还禁止其管理受监管机构。声誉损害将长期存在。
代价最高的错误:内幕信息协议只是照搬而未实际运行。CNMV会审查体系是否真正有效运作:内幕信息委员会会议纪要、最新的知情人名单、延迟披露决定的证据。
《上市法案》(Listing Act)要求在2026年6月5日之前审查相关协议:长期进程制度(仅公布最终事件)、延迟披露的条件以及处罚制度均发生变化。
MiCA第六编自2024年12月30日起已适用于已获准交易的加密资产的市场滥用,是针对非金融工具的加密资产、与MAR并行的制度。
《上市法案》改变了长期进程、延迟披露和处罚方面的制度。了解哪些义务适用于您的角色(发行人、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PDMR)是第一步。通过5个问题即可得知。
市场滥用是指扭曲金融市场完整性和正常运作的一系列行为。第596/2014号欧盟条例(MAR)和第2014/57/UE号指令(CSMAD)禁止三类主要行为:
在西班牙,该制度由第6/2023号法律(LMVSI)第七编和《刑法典》第285条补充完善。
第596/2014号欧盟条例(Market Abuse Regulation,MAR)是规范市场滥用的、可直接适用的欧盟法规。适用于:
该制度已被《上市法案》(Listing Act,欧盟第2024/2809号条例)多处修订,生效时间分阶段安排在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之间。
MAR第7条将内幕信息定义为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信息:
《上市法案》保留了这一定义,但在长期进程(并购、重组)中将披露义务限于最终情形,而不是每一个中间阶段。该修订自2026年6月5日起适用。
上市发行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知情人名单(insider list)是上市发行人及代表其行事的人必须保存的强制性登记,记录所有能够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该名单由MAR第18条及相应的监管技术标准(RTS)规范。
它有两种形式:
待ESMA完成新的ITS后,《上市法案》将允许更多发行人(不仅限于中小企业成长市场)使用简化格式的知情人名单。
PDMR(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是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配偶、被抚养亲属、受其控制的公司等)。
根据MAR第19条,他们必须:
发行人须公布已通知的交易,并保持PDMR及关系密切人员名单的最新状态。
市场试探是指发行人(或代表其行事的中介机构)在公开宣布之前,就某项可能的交易——配售、发行、增资、并购——向一名或多名潜在投资者沟通,以了解其兴趣。
MAR第11条允许此类试探,但须遵守严格要求:对接收方进行正式的跨墙(wallcrossing)、告知其将收到内幕信息、对试探进行书面记录、对相关人员实施管控。如果操作不当,试探可能构成非法披露内幕信息。
《上市法案》澄清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并在某些情形下,对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情况简化了相关义务。
STOR(Suspicious Transaction and Order Report,可疑交易和订单报告)是向CNMV强制报告任何可能构成市场滥用的交易或订单。该制度由MAR第16条规范。
有义务提交STOR的包括:市场运营商,组织或运营交易系统的投资服务公司,以及一般而言专业从事执行或安排交易的主体。监测应基于有效的系统和程序,并与中介机构的情况相匹配。
这并非可选项:缺少有效的STOR体系,或不履行报送义务,本身即构成严重违法。
《上市法案》(欧盟第2024/2809号条例)分阶段修订MAR。大部分变化自2024年12月4日起适用(市场试探、PDMR门槛2万欧元、知情人名单)。自2026年6月5日起适用的关键修订包括:
所有上市发行人都应在该日期之前审查其MAR协议。
根据加密资产的性质,适用两套并行的制度:
禁止的行为相同(内幕信息、操纵、非法披露),但根据加密资产的特点作了调整。CASP和发行人须落实专门的协议。
处罚制度分为两个层面:
金融中介机构(银行、ESI、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建立全面的内部内幕交易预防体系,包括:
弄清MAR禁止与允许的界线至关重要:把合法交易误认为可疑行为会阻碍业务,把滥用行为误认为正常操作则会招致处罚。
MAR禁止的行为
直接或利用未公开的内幕信息买卖金融工具(insider dealing)。
在正常工作、职业或职能范围之外泄露内幕信息。包括暗示或“建议”他人依据该信息进行交易。
作出或可能作出关于供给、需求或价格的虚假信号的交易或订单(对敲、分层挂单、虚假挂单、尾盘拉抬、拉高出货)。
传播信息或谣言(包括通过媒体或社交网络),对金融工具给出或可能给出虚假信号,以影响其价格。
不属于市场滥用的行为
依据第2016/1052号欧盟授权条例,在获授权的数量和价格范围内实施的回购本公司股份计划。
在大额发行后,于第2016/1052号欧盟授权条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内,对金融工具进行价格稳定操作。
在交易前进行的试探,并遵循MAR要求的跨墙协议、记录和提示。
仅基于公开信息、自身分析和专业投资者合理结论作出的投资决策。
界线在于内幕信息和交易目的。如果您对某项具体操作有疑问,欢迎申请个案分析。
欧盟的市场滥用制度分三个层面运行:三部规范、三种目的、两个不同的适用对象范围(金融工具与加密资产)。有必要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
| 特征 | MAR | CSMAD | MiCA第六编 |
|---|---|---|---|
| 法规 | 第596/2014号欧盟条例 | 第2014/57/UE号指令 | 第2023/1114号欧盟条例 |
| 性质 | 行政与处罚制度 | 刑事制度 | 行政与处罚制度 |
| 适用对象范围 | 已获准交易的金融工具 | 相同行为,刑事处罚 | 已获准交易的非金融工具类加密资产 |
| 在西班牙的转化 | 直接适用 | LMVSI + 《刑法典》第285条 | 直接适用 |
| 禁止行为 | 内幕交易、操纵、非法披露 | 相同,但程度更严重 | 等同,并针对加密资产作调整 |
| 西班牙监管机构 | CNMV | 刑事法官和法院 | CNMV |
| 《上市法案》(Listing Act) | 2024–2026年分阶段改革 | 不直接受影响 | 不受影响 |
| 典型主体 | 发行人、中介机构、PDMR | 自然人 / 管理人员 | 加密资产发行人、CASP |
| 处罚 | 最高500万欧元或营业额的15% | 监禁 + 罚金 | 最高500万欧元或营业额的15% |
| 在西班牙的效力 | 自2016年起(LMVSI自2023年起) | 有效 | 自2024年12月30日起 |
三套制度并存。同一行为可能同时触发MAR/MiCA的行政处罚,并且在达到《刑法典》第285条门槛时,还会引发CSMAD项下的刑事责任。
六类常见主体,以及各自须落实的MAR义务模块。体系的范围取决于主体在市场中的角色。
在受监管市场上市,经常开展并购、增资和发行。需要有可运作的内幕信息政策、持续更新的知情人名单、受监控的PDMR,以及信息委员会。
位于中小企业成长市场(SME Growth Market)的公司,适用透明度制度和简化的知情人名单,但MAR核心内容仍完全适用。
设有市场交易台、研究部门、承销和配售业务的投资银行或ESI。涉及市场试探、投资建议和STOR。
作为机构投资者,可能收到市场试探的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还负有关于基金经理个人交易及敏感信息接触的内部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系密切的人员。负有个人通知义务,并须遵守封闭期纪律。
发行已获准交易的白皮书加密资产、ART或EMT的发行人,或运营二级平台的CASP。适用MiCA项下并行的市场滥用制度。
在这里找不到您的类型?告诉我们您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设计MAR体系。
左侧是MAR体系的六个操作模块。右侧是一份5道题的测试,可告知您作为发行人、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PDMR或加密资产CASP,具体适用哪些义务。
关键日期:2026年6月5日
《上市法案》(Listing Act)对MAR的关键修订将生效:长期进程、延迟披露和新的处罚制度。所有上市发行人都应在该日期之前完成MAR协议的审查。
内幕信息委员会、认定标准、有记录的延迟披露决定,以及尽快披露。自2026年6月5日起适应长期进程制度。
常设名单 + 按项目设立的临时名单。记录身份、获取信息的日期和时间。中小企业市场发行人可使用简化格式,《上市法案》之后适用范围扩大至更多发行人。
管理人员交易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业绩公布前的封闭期,识别关系密切人员,并向市场披露。
任何试探之前先执行跨墙协议、向接收方作出正式提示、书面记录并保证可追溯。《上市法案》之后对何时不适用作出了澄清。
建立可疑交易或订单的监测体系,并向CNMV报送STOR。适用于执行或安排交易的市场运营商、ESI和银行。
CNMV能够发现形式上存在但并未实际运行的MAR体系。受罚并非因为行为本身,而是因为未履行建立有效体系的义务。知情人名单未更新即构成直接违法。
MAR体系不是一份PDF:它是一整套须每天运行的操作程序、记录和决策。以下是设计并落实有效MAR体系的10个关键步骤。
确定您是完整适用的发行人、中小企业发行人、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PDMR还是CASP。不同类型会触发不同的MAR/CSMAD/MiCA义务模块。
CNMV会审查体系是否真正运行:内幕信息委员会会议纪要、实时更新的知情人名单、跨墙记录、STOR监测的证据。
长期进程、延迟披露和新的处罚制度要求审查手册、内部程序和培训。留给您的时间以周计,而不是以月计。
想审查您现有MAR体系的状况,或从零开始建立?欢迎了解我们的证券市场监管服务,或企业合规(corporate compliance)领域。
有效的MAR体系不是一本手册,而是机构内并行运行的五项操作程序,并且须持续留存其被适用的证据。下面是各模块的可视化面板。
1)第17条识别、认定、延迟或公布的决定,以及向市场披露。自2026年6月5日起,长期进程方面发生关键变化。
2)第18条常设名单 + 按项目设立的临时名单。官方RTS格式,记录身份、获取信息的日期和时间。对中小企业发行人适用简化(《上市法案》之后适用于更多类型)。
3)第19条识别PDMR和关系密切人员,业绩公布前的封闭期,通知门槛2万欧元(各国可自行决定提高至5万欧元),向发行人和CNMV报告。
4)STOR + 市场试探可疑交易或订单的监测体系(第16条),以及含跨墙的事前试探协议(第11条)。《上市法案》简化了部分制度,但对文件记录提出了更清晰的要求。
决策图MAR + LMVSI + CSMAD(《刑法典》第285条刑事责任)。适用于所有上市发行人和在市场中交易的主体。
如属金融工具:适用MAR。如处于DLT试点制度(Régimen Piloto DLT)中:适用MAR及特定调整。
MiCA第六编(欧盟第2023/1114号条例)。适用于CASP、发行人和加密二级市场的并行制度。
内幕信息的定义:确切、未公开、涉及发行人或工具、能够影响价格(合理投资者)。
有记录的标准、预先分析的典型案例、作出有理由决定的委员会。
禁止依据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建议他人交易或提出建议;禁止市场操纵。
内部政策、培训、对员工交易的自动控制。
尽快公开披露。有正当理由的延迟披露制度。长期进程:仅披露最终事件(2026年6月5日)。
程序、向CNMV的通报、已归档的延迟披露决定、向市场发布的公告。
依据RTS的常设名单 + 临时名单。中小企业适用简化格式,《上市法案》之后适用于更多发行人。
系统中的“活”名单(而非零散的Excel)、获取日期/时间、接收人的确认回执、保存5年。
超过2万欧元的交易须在3日内通知,封闭期,披露交易。
封闭期日历、表格、通知、向市场披露、CNMV存档。
市场试探、STOR(监测 + 报送)以及附带披露声明的投资建议。
跨墙模板、记录、已报送的STOR、披露完整的投资建议。
在CNMV之前,先在您的体系中发现它们。
这不是一项行政许可,而是一个适应过程。这是一份务实的实施计划,用于在《上市法案》的关键规定生效之前,审查协议、培训团队,并使MAR体系投入运行。
识别义务主体的类型(完整适用发行人、中小企业、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PDMR、CASP)。盘点现有MAR程序,并对照MAR + 《上市法案》 + MiCA进行差距分析(gap analysis)。产出:针对本机构的专属路线图。
1–2周对现行协议进行文件和运行层面的审计: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PDMR、市场试探、STOR。识别形式和运行上的不合规之处。收集使用证据。
2–3周将内幕信息协议更新为:长期进程新制度、附新条件的延迟披露、新的处罚制度,以及适用情形下发行人使用的简化格式知情人名单。
3–5周落地或配置知情人名单工具、STOR体系(预警、标准)、PDMR通知流程、跨墙模板,并与监管档案对接。
4–8周面向PDMR、管理人员、财资团队、合规、研究和投资银行部门的培训计划。围绕《上市法案》、长期进程和新的STOR义务开展专题培训。
2–3周并购进程中内幕信息认定的演练、知情人名单审计、审查尚待披露的PDMR交易、STOR演练。在2026年6月5日之前完成内部审计。
3–4周持续运行:内幕信息委员会正常运作、名单实时更新、PDMR受控、生成STOR、年度培训、ESMA发布新指引后进行审查、保存5年。CNMV的监管不会结束,而是会加强。
持续这些错误会引发监管问询、行政处罚,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引发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请在CNMV发现之前先发现它们。
把符合MAR第7条标准(确切、未公开、能够影响价格)的信息仅仅视为“保密”信息。这一错误会导致披露延误,或无法正确适用延迟披露制度。
把知情人名单保存为零散的Excel文件,没有版本控制,没有知情人的确认回执,也无法追溯谁在何时接触了信息。这是CNMV最常见的检查发现之一。
管理人员不了解交易通知义务、混淆门槛的计算方式,或因不了解而在封闭期内交易。每一个错误本身都构成违法。
手册中记载了STOR体系,却没有真实的预警、技术监测标准,没有上报的案例,也没有实际向CNMV报送过STOR。形式上的存在并不能免除实际有效性的要求。
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市场试探却没有正式协议:事前没有跨墙,没有向接收方作出书面提示,没有记录。这会使合法的试探(MAR第11条)变成非法披露内幕信息。
继续使用2018–2020年撰写、未按《上市法案》更新的MAR协议。对于长期进程(并购)和延迟披露制度尤为关键,这些制度将于2026年6月5日发生实质性变化。
我们不是泛泛的综合顾问。多年来,我们协助上市发行人、ESI、资产管理公司和CASP建立MAR体系和市场滥用程序。金融监管是我们唯一深耕的领域。
我们已协助发行人、中介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完整的MAR体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PDMR、市场试探、STOR以及对《上市法案》的适应。
我们将MAR、MiCA第六编、MiFID II和反洗钱(AML/PBC)体系的设计作为核心专长。我们不做泛泛的商事业务。
在24个工作小时内有效回复监管咨询。当出现内幕信息情形或PDMR存疑时,这一点至关重要。
我们不只是起草手册:还陪同您参加内幕信息委员会,参与名单的实际管理、STOR演练以及对《上市法案》的适应。
无论是与CNMV、发行人的内幕信息委员会,还是与您的投资银行沟通,每次交流中都会出现这12个术语。请先掌握它们。
第596/2014号欧盟条例,是欧盟市场滥用制度的基础法规。已被《上市法案》于2024–2026年修订。
第2014/57/UE号指令,规范市场滥用的刑事处罚。在西班牙通过《刑法典》第285条转化。
西班牙《证券市场和投资服务法》。其第七编规范西班牙的市场滥用行政制度。
对《招股说明书条例》、MAR和MiFIR的改革。修订MAR,生效时间分阶段安排在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之间。
涉及发行人或金融工具的、确切且未公开、能够对价格产生显著影响的信息。
被禁止的行为,即利用未公开的内幕信息买卖金融工具。
作出或可能作出关于供给、需求或价格的虚假信号的交易或订单,或将价格固定在人为水平。
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人员。
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强制性登记。常设 + 临时。官方RTS格式。
向CNMV强制报告涉嫌构成市场滥用的交易或订单。
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向潜在投资者沟通,以了解其对即将进行的交易的兴趣。适用专门制度。
投资者在市场试探框架内正式同意接收内幕信息并接受由此产生的全部限制的行为。
告诉我们您的角色(发行人、中介机构、资产管理公司、PDMR、CASP)以及现有协议的状况。我们将就2026年6月5日之前的关键步骤向您提供指导。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回复您
在设计或审查MAR体系之前,应先掌握基础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指引。以下是我们最常使用的资源。
《证券市场和投资服务法》合并文本,其中第七编专门规定西班牙市场滥用的处罚制度。
在BOE阅读 EUR-Lex《市场滥用条例》合并文本。在欧盟全境直接适用的基础法规。
阅读MAR EUR-Lex对《招股说明书条例》、MAR和MiFIR的改革。包含2024年12月至2026年6月之间分阶段影响MAR的修订。
阅读《上市法案》 EUR-Lex关于适用于市场滥用的刑事处罚的指令。在西班牙通过《刑法典》第285条及配套规定转化。
阅读CSMAD CNMVCNMV官方页面,包含标准、STOR表格、关于知情人名单和PDMR的指引,以及处罚公告。
前往CNMV ESMA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的文件:MAR问答(Q&A)、技术指引、ITS,以及长期进程中最终情形的非穷尽性清单。
查看ESMA西班牙市场滥用制度建立在四部并行且相互补充的规范之上:第596/2014号欧盟条例(MAR)、第2014/57/UE号指令(CSMAD)、第6/2023号《证券市场和投资服务法》(LMVSI),以及针对加密资产的第2023/1114号欧盟条例(MiCA)第六编。CNMV是负责监督、调查和行政处罚的主管机关,而最严重的行为则会依据《刑法典》第285条引发刑事责任。
MAR禁止三类核心行为:内幕交易(insider dealing)、非法披露内幕信息和市场操纵。三者都建立在同一个基础概念之上——MAR第7条的内幕信息:确切、未公开、涉及发行人或工具、一旦公开能够影响价格。
证券已获准在受监管市场或SMN交易的发行人,必须具备完整的内幕信息协议(第17条)、常设和临时的知情人名单(第18条)、含封闭期和通知的PDMR政策(第19条)、市场试探协议(第11条),并在适用时建立STOR体系(第16条)。《上市法案》已分阶段更新了其中多项义务。
第2024/2809号欧盟条例改革了MAR。大部分变化自2024年12月4日起适用(市场试探、PDMR门槛2万欧元、简化的知情人名单)。自2026年6月5日起适用的关键变化包括:长期进程制度(发行人不再公布中间阶段,只公布最终事件)、延迟披露的新条件,以及成员国必须转化的新处罚制度。
自2024年12月30日起,MiCA第六编为已获准交易的非金融工具类加密资产(ART、EMT、一般加密资产)引入了并行的市场滥用制度。其逻辑与MAR相同,但针对加密市场的特点作了调整:持有白皮书的发行人、获授权的CASP和加密二级市场都必须落实专门的协议。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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