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赋予什么
我们结合白皮书、合同,必要时结合代码,分析代币所附的经济权利、表决权、使用权或赎回权。
发行代币之前,必须先弄清它在法律上是什么。我们依据《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和ESMA指引分析代币所附权利,向您出具有理有据的报告;如果代币属于加密资产,我们还会准备随白皮书一并提交的MiCA第8.4条说明。
不确定您的代币是否属于证券?
请告诉我们代币赋予哪些权利、打算如何销售,我们会告诉您是否需要定性报告,以及费用是多少。
代币的定性决定了适用哪部法规、需要哪份文件、由谁监管,以及谁可以销售。
我们结合白皮书、合同,必要时结合代码,分析代币所附的经济权利、表决权、使用权或赎回权。
我们适用ESMA的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可转让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机构份额或衍生品。
我们核查代币是否意在保持与官方货币或其他资产挂钩的稳定价值。
我们审查各项排除情形:唯一性NFT、存款、保险,以及MiCA第2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向您提交报告,载明定性结论、论证过程以及对您项目的实际影响。
如果代币属于加密资产,我们会依据欧洲监管机构(AES)的模板,撰写随白皮书通知一并提交的说明。
以下是客户最常向我们索取定性报告的情形。
MiCA要求在通知时附上说明,解释该代币为何不是金融工具,也不是资产参考代币或电子货币代币。
银行、平台和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在与某一代币开展合作之前,越来越多地要求提供法律分析。
投资人想知道代币是否属于证券,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权利和监管风险。
如果代币既提供使用权又提供利润分享,ESMA认为应首先判断它是否属于金融工具。
数据来自MiCA条例、西班牙第6/2023号法律,以及ESMA和欧洲监管机构(AES)的指引。
MiCA不适用于属于金融工具的加密资产:这类资产适用证券法规。
主管机关不会在白皮书发布前对其进行批准,只需向其通知。
通知须说明代币为何不在MiCA的排除范围内,也不是电子货币代币,亦不是资产参考代币。
白皮书及说明在发布前须至少提前这一期限通知。
代币的定性取决于其权利和经济内容,而不取决于名称或所用技术。
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是西班牙的MiCA主管机关;西班牙银行监管资产参考代币以及电子货币代币的发行人。
请把白皮书或代币权利的说明发给我们,我们会告诉您适用哪部法规、需要哪份文件。
要看其经济内容,而不是名称。依据ESMA关于将加密资产定性为金融工具的指引,代币如果不是支付工具、属于某一类证券,并且可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即属于可转让证券;如果赋予与股份相当的权利(股息、表决权)或与债券相当的权利(返还本金、利息),则倾向于这一结论。
它不适用MiCA(第2.4条),而适用证券法规:第6/2023号法律、MiFID和招股说明书条例。如果以分布式账本登记,则需要ERIR。详见代币化律师。
这是随加密资产白皮书通知一并提交的文件,适用于既非资产参考代币也非电子货币代币的加密资产。它须说明该代币为何不在MiCA的排除范围内,也不是电子货币代币,亦不是资产参考代币。欧洲监管机构(AES)发布了模板和标准化测试,自2025年5月12日起适用。
须在发布前至少20个工作日通知(MiCA第8.5条)。主管机关不会事先批准(第8.3条),但如发现问题,可以要求修改或暂停发售。在西班牙,主管机关是CNMV。更多内容见白皮书(whitepaper)。
不一定。ESMA提示,被称为“功能型”的代币,如果具有证券所特有的权利,也可能是金融工具。仅仅期待价格上涨并不足以使其成为金融工具,但享有部分利润的权利则分量很重。
唯一且不可替代的NFT不适用MiCA,除非其符合金融工具的标准。ESMA明确,唯一性依据代币内容来判断,而不是看其技术标识符;NFT的碎片份额也不会自动被视为唯一。
取决于代币的复杂程度和可提供的文件。在审阅白皮书和合同之后,我们会给您一个一口价报价;如您需要,其中包括第8.4条说明。
我们遵循ESMA和欧洲监管机构(AES)建议的顺序:先判断是否为金融工具,再判断是否为电子货币代币或资产参考代币,最后核查排除情形。
如果符合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标准,则该定性优先。
如果不是,我们再核查它是电子货币代币还是资产参考代币。
唯一性NFT以及其他不在MiCA范围内的情形。
来源:第(UE) 2023/1114号条例(第2、3和8条)、ESMA 2025年3月19日指引,以及欧洲监管机构(AES)联合指引JC 2024 28。
来自MiCA条例、MiFID II和ESMA指引的术语。
以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或类似技术转移或存储的价值或权利的数字表示。
可在资本市场上转让的一类证券,如股票和债券。
意在保持与官方货币挂钩的稳定价值的代币。
意在保持与其他资产或其组合挂钩的稳定价值的代币。
使持有人可获得发行人商品或服务的代币。
兼具多种功能;如果符合金融工具的标准,则以该性质为准。
适用法规和文件:第6/2023号法律和MiFID;除豁免外须有招股说明书;如以DLT登记则需ERIR。
监管机关与销售主体:CNMV;投资服务公司。
适用法规和文件:MiCA第四章;仅可由信贷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发行。
监管机关与销售主体:由西班牙银行监管发行人。
适用法规和文件:MiCA第三章;发行人须获授权(如为信贷机构则办理通知)并取得法律意见。
监管机关与销售主体:西班牙银行。
适用法规和文件:MiCA第二章;通知白皮书并附第8.4条说明。
监管机关与销售主体:CNMV;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
这些是我们在白皮书和投资人路演材料中最常见到的问题。
请告诉我们代币赋予哪些权利、打算如何发行,我们会为您准备初步诊断和量身定制的报价。
更新于2026年11月4日
第(UE) 2023/1114号条例(MiCA)不适用于属于金融工具的加密资产(第2.4条)。因此,任何项目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代币是否属于金融工具;如果是,适用证券法规,如果不是,则适用MiCA。
ESMA于2025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将加密资产定性为金融工具的条件和标准的指引。指引基于两项原则:技术中立(代币化不改变工具的性质)和实质重于形式。指引分析了可转让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衍生品、功能型代币、NFT和混合型代币。
发售既非资产参考代币也非电子货币代币的加密资产的主体,须在发布白皮书至少20个工作日前向主管机关通知白皮书,并附上说明,解释该代币为何不在MiCA的排除范围内,也不属于上述两类代币(第8条)。欧洲监管机构在其联合指引中确定了模板和标准化测试,自2025年5月12日起适用。
如果代币属于加密资产,请继续了解白皮书;如果您打算分销,还需了解CASP牌照。如果是稳定币,请参阅电子货币代币和资产参考代币。如果是证券,请参阅代币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