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咨询项目
“业务活动计划和董事适当性我们都准备好了,现在却被要求提交反洗钱手册、风险自评估和SEPBLAC代表。这些我们一行都还没写。”
很多人都是等到很晚才发现:反洗钱体系并不是拿到牌照之后再搭建,而是要随申请文件一并提交,并且必须与您的业务活动计划、商业计划以及您所声称的人员配置相互吻合。
监管机构要求您在牌照申请中提交反洗钱手册?
请告诉我们您申请的是哪类牌照、面向哪家监管机构。我们会告诉您申请文件中应包含哪些反洗钱材料。
在反洗钱方面,申请文件获批并不是因为文件齐全,而是因为这些文件描述的是一套该项目在开业第一天就能真正运行的体系。
我们每个月都会遇到四类咨询,开场白总是一样:“我们以为反洗钱是拿到牌照之后的事”。
“业务活动计划和董事适当性我们都准备好了,现在却被要求提交反洗钱手册、风险自评估和SEPBLAC代表。这些我们一行都还没写。”
“我们的开户流程完全是线上远程的。拿到的手册描述的却是客户到场签字的线下网点,与我们要做的业务毫无关系。”
“我们来自此前的登记制度,以为那样就够了。现在在批准任何事情之前,就要求我们提交包含监控和风险画像的完整反洗钱体系。”
“我们只有四个人,却会有国际投资者。我需要一套适度的体系,但又要经得起关于境外载体最终受益所有权的第一个问题。”
牌照申请中的反洗钱部分很少因为文件不齐而被驳回,而是因为文件让人无法相信而陷入停滞。
照搬下载的手册:一眼就能看出来。手册提到您不会提供的产品,描述根本不存在的分支机构,引用其他行业的法规,或保留已站不住脚的引用。经验丰富的审查人员两页之内就能识别,此后会带着怀疑去阅读申请文件的其余部分。
与其他文件对不上的手册:您的业务活动计划写的是线上获客,手册描述的却是当面身份识别;商业计划谈到非居民客户,风险自评估却没有涉及。内部不一致是最容易被发现、事后修改成本也最高的问题。
充数的任命:让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投入时间、没有资源的人担任SEPBLAC代表或内部控制机构成员。监管机构会询问其背景、职责和分配的工作时间,走捷径到此为止。
| 申请文件中的材料 | 监管机构关注什么 | 必须与什么相吻合 |
|---|---|---|
| 反洗钱手册与程序 | 是否描述了您的具体运营:产品、获客渠道、客户类型以及将要合作的司法辖区。 | 业务活动计划和项目说明:服务、客户、渠道必须一致。 |
| 风险自评估 | 机构是否在开展业务前分析了自身风险,而不是沿用其他行业的通用风险矩阵。 | 商业计划:预计业务量、目标市场以及预期的客户画像。 |
| 内部控制机构与SEPBLAC代表 | 具体的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实际投入的时间,以及职责与运作方式明确的机构。 | 所申报的组织架构和资源:如果没有足够人员来支撑这项职能,这一部分会不攻自破。 |
我们依据您的真实项目撰写反洗钱材料,并使其与您已提交的业务活动计划、商业计划和组织架构保持一致。如果您的组织还很小,在其壮大之前,我们可以担任SEPBLAC代表。
因为牌照是授予一家必须从开业第一天起就有能力合规的机构,而不是等它方便的时候再合规。监管机构在作出决定之前,会把反洗钱体系视为组织架构和资源的一部分来评估,与资本或管理人员的适当性同等重要。
这样看就合乎逻辑了:如果第一笔业务可能在获批次日就到来,就不能存在一段机构在没有程序、没有指定负责人、没有客户接受标准的情况下运营的空窗期。
不可以,而且很快就会被发现。迹象总是那几种:出现您的牌照不允许的产品章节,提到您并不具备的渠道或分支机构,风险自评估没有提及您的目标市场,程序按远大于您的团队规模设计,以及援引与您所属行业不相符的法规。
问题不仅在于被要求修改:一本明显与项目无关的手册,会影响对整份申请文件的评价,并使其他方面的问题成倍增加。
一般而言,包括:载有书面政策与程序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手册;机构的风险自评估;客户尽职调查程序——简化、标准和强化——以及最终受益人的识别;对政治公众人物的处理;文件保存政策;可疑交易报告与暂停执行程序;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立和SEPBLAC代表的任命;员工培训计划;以及由外部专家进行年度审查的安排。
具体范围取决于您的机构类型和风险状况,但这就是监管机构期望看到的基本框架。
这在小型项目中是常见的做法,只要被指定的人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实际投入的时间并能有效获取机构的信息,实践中效果很好。行不通的,是只为填满一个空格而写上的名字。
请注意,义务主体的责任不能外包:即使职能借助外部力量,体系仍然是您的,您的管理机构仍然要承担责任。详见外部SEPBLAC代表。
区别相当大,也是引发监管问询最多的环节之一。远程视频身份识别由2021年5月6日第ETD/465/2021号部长令规范,该部长令规定了录像式和实时视频两种方式,要求保存证据,并按该规定的条件对程序进行事先授权。
申请文件中必须说明完整流程:采集什么、如何核验、保存什么、由谁复核存疑案件,以及涉及哪家服务商。手册写的是当面签字,而您的产品却是一款应用,这是您能提交的最明显的矛盾。
基本框架是相通的——手册、风险自评估、客户尽职调查、治理、培训、外部审查——但侧重点差异很大。支付机构的关键在于运营分析和交易监控;加密资产项目在于可追溯性和对手方风险;投资服务公司(ESI)则在于资金来源和复杂结构的最终受益所有权。
因此我们不会在客户之间重复使用手册:目录可以相似,但真正重要的内容恰恰无法复制。
在提交之前,而不是在收到第一次监管问询之后。反洗钱部分如果来得晚或不扎实,影响不止是延误:已提交的材料也要重做,因为手册的任何调整都会牵动业务活动计划、组织架构和所申报的资源。
我们的实际建议是与申请文件的其余部分同步编制,而不是作为最后的附录。这样文件质量更好,完成得更早,也能避开整个流程中最令人难堪的一轮提问。
欧盟的这一揽子立法——欧盟第2024/1624号条例(AMLR)、欧盟第2024/1640号指令(AMLD6)以及设立总部位于法兰克福的欧洲反洗钱管理局AMLA的欧盟第2024/1620号条例——分阶段适用,目前处于落地实施阶段。
对您的申请文件而言,这意味着两点:目前仍依据第10/2010号法律及其实施条例提交,但在设计体系时最好着眼于这一新框架,尤其是客户尽职调查、最终受益所有权和信息可追溯性。现在搭建得好的体系,稍作调整即可适应;仓促搭建的则要整体重做。
真正的监管此时才开始。手册必须持续更新,业务变化时要复核风险自评估,内部控制机构必须开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培训必须实施并留有记录,而外部专家的年度审查所产生的发现事项必须整改闭环。
这一循环正是我们在反洗钱整改计划中所做的工作。如果有一天监管机构开展检查,被审查的不是您当初提交的手册,而是您此后产生的证据。
各类牌照的顺序相同:先界定范围,再搭建体系,最后才撰写手册。顺序颠倒,就会产出千篇一律的文件。
确定自身在第10/2010号法律第2条义务主体名录中的归类,明确产品、渠道、客户类型和司法辖区,并完成自有的风险自评估。其余一切都由此衍生。
客户尽职调查程序、最终受益人、政治公众人物、预警、报告和资料保存;内部控制机构、SEPBLAC代表、培训和工具。到这时,才轮到手册。
与业务活动计划、商业计划和组织架构交叉核对,回应监管问询,并让体系在第一位客户到来之日真正投入运行。
如果您还在选择机构类型,请参阅投资服务公司(ESI)牌照、支付机构牌照、电子货币机构牌照或MiCA下的登记与授权。
在西班牙反洗钱监管机构(SEPBLAC)面前站得住脚的预防体系所包含的10项要素,以及每项须能出示的书面证据。可在检查到来之前用作自我诊断。
无垃圾邮件。您的邮箱仅用于向您发送此清单,以及偶尔发送重要的监管动态。
这些是您会在监管问询中读到的术语。如果您的手册能准确使用它们,沟通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列入第10/2010号法律第2条名录的个人或机构。大多数金融牌照从第一天起就会让您成为义务主体。
机构在其中识别并评估自身在客户、产品、渠道和地域方面的风险敞口,并据此决定应采取的措施的文件。
统领整个体系的文件:接受标准、客户尽职调查、监测、报告、保存、培训与控制。
根据风险分级的一系列了解客户措施:身份识别、业务关系目的和持续跟踪。
最终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在公司架构中,其识别是引发监管问询最多的环节之一。
负责批准和监督反洗钱体系的合议机构,其职责、组成和运作方式均须明确界定。
被指定为机构与执行服务部门(Servicio Ejecutivo)之间对接人的人员,负责处理往来沟通和监管问询。
由ETD/465/2021号部长令规范的远程识别方式,包括录像式和实时视频两种,并要求保存证据。
对反洗钱体系的外部审查,出具报告并列明发现事项。虽然在机构已开始运营后才实施,但在申请阶段就要作出安排。
机构清楚知道自己为什么是义务主体,以及基于其机构类型和拟开展的业务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监管归类说明,引用第10/2010号法律第2条,并提供与业务活动计划一致的服务说明。
自有的风险自评估,其结论体现在客户接受政策和所适用的客户尽职调查级别中。
注明日期并经批准的风险自评估、客户接受政策,以及带版本控制的反洗钱手册。
可执行的程序,通过机构实际将要使用的渠道识别客户和最终受益人。
有文档记录的开户流程、表格和标准声明、身份识别方式说明,以及与技术服务商签订的合同。
已设立内部控制机构并已任命SEPBLAC代表,其背景、职责和投入时间均可证明。
设立和任命的决议、简历、职责说明,以及标明合规职能位置的组织架构图。
从启动起即有的员工培训计划,以及纳入合规日程的外部专家年度审查安排。
载明内容和对象的年度培训计划,以及有文档记录的外部审查安排及其后续跟进。
经验丰富的审查人员在阅读最初几分钟内就能发现的五件事。
所有授权中,反洗钱/反恐融资材料的构建方式相同,但根据机构类型,侧重点不同:您的风险在哪里、使用什么渠道、将有什么类型的客户。以下是我们最常从零开始搭建这一部分的几类牌照。
投资服务公司:资金来源、复杂结构的最终受益所有权,以及与业务活动计划的一致性。
这里的重点是运营:交易监控、代理人以及远程开户渠道。
来自此前登记制度的项目,发现现在反洗钱体系要在开展业务之前就提交。
最常见的情形:项目小、架构轻,而反洗钱部分既要适度又要完整。
如果您想先了解框架,请从反洗钱和反洗钱义务主体开始。如果您已清楚自己的需求,可直接查看反洗钱手册或我们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服务。如果体系已经存在但被审查后附带了保留意见,请参阅整改计划。
请告诉我们您正在办理哪类牌照——EAF、支付机构、电子货币机构、CASP、基金管理公司——以及申请文件进展到哪一步。我们会审查反洗钱/反恐融资部分还缺什么,并确定搭建的先后顺序。
最近更新:2026年8月4日
几乎所有金融牌照都会使申请人成为2010年4月28日第10/2010号法律及其实施条例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下的反洗钱义务主体。因此,监管机构不会等到机构开始运营才询问反洗钱问题:它要求在授权申请文件之内提交完整的体系,与业务活动计划、管理人员的适当性以及资源证明一并提交。本页面向在申请进行到一半时才发现这一要求、需要在不拖慢其余流程的前提下搭建整套材料的项目。
监管机构的逻辑很简单:牌照授予的是一家从开业第一天起就能够合规的机构。不存在可以在没有客户接受标准、没有身份识别程序、没有指定负责人的情况下运营的空窗期,因为第一位客户可能在获批次日就进来。因此,反洗钱部分是作为组织架构和资源的一部分来审查的,与资本或董事的适当性处于同一层面。这带来一个应尽早认识到的实际后果:反洗钱体系不是等申请文件其余部分定稿后再撰写的附件,而是制约其他各部分的一环。如果手册描述了组织架构图中没有的合规团队,或者业务活动计划中没有提到的开户渠道,监管问询针对的就不是手册,而是整套文件,并迫使您重做原本以为已经没问题的文件。
具体内容因机构类型而异,但基本框架是稳定的:按第10/2010号法律第2条名录确定义务主体归类;机构的风险自评估;客户接受政策;简化、标准和强化客户尽职调查程序;最终受益人的识别;对政治公众人物的处理;资料保存;监测、分析并向SEPBLAC作出可疑交易报告,以及系统性报告;必要时的暂停执行义务;内部控制机构;SEPBLAC代表;员工年度培训;以及外部专家年度审查。顺序与内容同样重要:先界定范围和风险,再确定运营和治理,最后才撰写手册,它不过是把上述一切落成文字。反过来——从手册开始——恰恰会产出不描述任何人的文件。
几乎每个项目都见过流传的PDF版反洗钱手册,改一改拿来用的诱惑非常大。问题在于,经验丰富的审查人员能立刻识别出来,靠的不是格式,而是内部不一致:出现所申请牌照不允许的产品章节,在纯线上项目中提到营业网点或代理人网络,风险矩阵没有提及商业计划中的市场,程序按并不存在的团队规模来设计,引用无关的行业法规。每一个这样的信号都会引出问题,而这些问题会累积到申请文件的其余部分。替代做法不是多写几页,而是写该写的几页:与项目实际规模相称的手册,描述团队能够执行的内容,并与已提交的其他文件使用同一套词汇。适度原则只要论证得当,完全站得住脚;照抄则不行。
反洗钱部分并不因获批而结束:从那时起,真正的监管才开始。业务变化时更新手册,复核风险自评估,内部控制机构开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培训实施并留有记录,预警得到分析,报告在应当发出时发出。外部专家的年度审查会产生发现事项,这些事项必须在整改计划中以证据闭环。还应密切关注欧盟反洗钱一揽子立法——欧盟第2024/1624号条例、欧盟第2024/1640号指令以及设立AMLA的欧盟第2024/1620号条例——其适用分阶段进行,目前处于落地实施阶段:今天搭建良好的体系稍作调整即可适应,而为应付了事而临时拼凑的体系则要整体重做。如果有一天监管机构开展检查,被审查的不是您当初提交的手册,而是您此后持续产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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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