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动产
“代客户参与不动产买卖,即触发反洗钱义务。”
律师在参与特定交易时属于反洗钱义务主体。我们帮助您判断第10/2010号法律何时适用于您,搭建反洗钱手册和客户尽职调查体系,并把握职业保密(第22条)这一敏感界限。
您是反洗钱义务主体吗?免费诊断
告诉我们贵所办理哪些业务,我们会告知您适用哪些反洗钱义务。
六个方面,帮助您作为律师履行反洗钱义务,既不过度合规也不遗漏,同时尊重职业保密。
并非律师所做的一切都适用反洗钱规定。法律列明了具体的交易类型,以下是其中最常见的几类。
“代客户参与不动产买卖,即触发反洗钱义务。”
“为设立、管理或运营公司而组织出资,属于适用的业务之一。”
“管理客户的资金、证券或其他资产,或开立账户,均属于适用范围。”
“在评估客户法律地位或为其辩护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不在此列(第22条)。”
违反反洗钱义务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制度。而职业保密虽然提供保护,却并不能免除一切义务。
律师参与第2条所列明的交易时,即属于义务主体。
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严重和非常严重三级,处罚金额不容小觑。
没有手册和内部控制:缺乏程序(第26条)是律所最常见的缺陷之一。
尽职调查不完整:未识别最终受益人或未记录风险评估,会使案卷存在漏洞。
不得告知客户其交易已被报告或正在被审查。
误解职业保密:第22条保护的是辩护和法律咨询,并非法律所涉及的任何服务。
我们分析您的业务,搭建手册和客户尽职调查体系,并就职业保密的界限向您提供建议。
是,但并非始终如此。律师在参与特定交易时,依据第10/2010号法律属于义务主体,这些交易包括:买卖不动产或公司、管理资金或资产、开立账户,以及设立和管理公司等。
第22条(不适用)规定,律师在确定客户法律地位或在诉讼中为其辩护时获得的信息,无需履行某些义务。职业保密义务依然保留。
不能。保密保护的是信赖关系和辩护权,但并非绝对。对于适用该法的交易(不属于第22条保护范围),仍须履行尽职调查、内部控制,并在存在可疑迹象时进行报告。
主要包括:客户尽职调查(识别客户和最终受益人)、手册与内部控制(第26条)、文件保存(第25条)、对存在可疑迹象的交易进行报告,以及对客户不得披露(第24条)。
需要。手册和内部控制程序是核心义务之一。其内容和要求会根据律所规模和业务类型有所调整,但必须将体系形成书面文件。
SEPBLAC是反洗钱领域的监管机构。对存在可疑迹象的交易的报告须提交给它,它也可以要求提供信息或检查律所的体系。
向当局进行的善意报告不构成对披露限制的违反,也不会使义务主体承担责任(法律规定的免责)。
适用。是否为义务主体取决于交易,而不是规模。参与相关交易的小型律所必须合规,只是措施可按其结构相应调整。
作为律师履行反洗钱义务并不是为了形式而形式:关键是弄清哪些交易使您成为义务主体,搭建与之相称的体系,并明确义务与职业保密的分界。
律所所做的并非全都适用。首先要梳理哪些交易会触发第10/2010号法律,哪些受职业保密保护。
手册、客户尽职调查和内部控制应与律所规模及客户风险相适应,既不过度合规,也不遗漏。
身份识别、风险分析、决定和报告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并予以保存,以便向SEPBLAC证明已尽职调查。
在律所履行反洗钱义务是一项实务工作:每接一项委托,都要判断是否适用、认真识别、评估风险并留存全部记录。本面板梳理了这一流程。
1)是否适用?每接到一项新委托,我们先判断它是否属于第2条所列交易,还是受第22条职业保密保护。
2)尽职调查我们识别客户和最终受益人,评估案卷风险,并决定适用标准措施还是强化措施。
3)可疑迹象我们分析预警信号,并在必要时决定向SEPBLAC报告,同时不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4)记录我们记录身份识别、风险分析和各项决定,并在法定期限内保存案卷。
快速判断买卖、公司、资金:适用反洗钱规定。
受第22条保护的信息:不适用。
逐案分析,并记录所采用的判断标准。
是:属于第2条列明的交易。
完整的客户尽职调查并建立案卷。
是:组织出资及公司管理。
识别最终受益人并保存文件。
是:管理资金、证券、资产或账户。
风险分析与持续跟进。
否:受第22条和职业保密保护。
保守秘密;记录所采用的判断标准。
否:为向客户提供咨询而获得的信息。
不适用,除非被用于洗钱。
避免这些错误,才能把真正的合规与仅有形式的合规区分开来。
如果您的律所是义务主体,这些术语会出现在手册、案卷以及与SEPBLAC的往来中。理解它们有助于您从容合规。
参与法律所列明交易时,依据第10/2010号法律负有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在确定法律地位或为客户辩护时获得的信息,可免于履行某些义务。
正式识别客户和最终受益人,并评估业务关系的目的。
最终控制客户或交易,或从中最终受益的自然人。
律所为防范洗钱必须具备的一整套政策、手册和程序。
接收可疑迹象报告并监督合规情况的机构。
对存在洗钱或恐怖融资迹象的交易,有义务向SEPBLAC报告。
禁止告知客户或第三方其交易正在被审查或报告。
实施第10/2010号法律的条例,细化了许多适用的义务。
告诉我们贵所办理哪些业务,我们会告知您适用哪些反洗钱义务,以及如何搭建相称的体系。
律师是义务主体:律师在参与特定交易时,依据西班牙第10/2010号法律及其实施条例——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属于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领域的义务主体。决定是否适用的不是职业类型,而是所参与的具体交易。
法律列明了具体的交易类型,例如买卖不动产或公司、管理资金、证券或其他资产、开立或管理账户,以及为设立、管理或运营公司而组织出资。律师代客户参与这些交易时,即触发反洗钱义务。
第10/2010号法律第22条确立了不适用规则:律师在确定客户法律地位或在诉讼中为其辩护(包括就提起或避免诉讼提供咨询)之前、期间或之后收到或获得的信息,无需履行某些义务。职业保密义务依然保留。但是,这种保密保护的是信赖关系和辩护权:它不是绝对权利,也不是对确属适用的交易不执行反洗钱规定的通行证。
对于适用的交易,律所须履行客户尽职调查(识别客户和最终受益人),建立手册和内部控制措施(第26条),保存文件(第25条),向SEPBLAC进行可疑迹象报告,并遵守对客户的禁止披露规定(第24条)。善意报告享有免责保护。
洗钱领域的监管机构是SEPBLAC。违规可能导致处罚制度,将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严重和非常严重三级。相称且记录完备的反洗钱体系,是律所应对可能检查的最佳保障。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