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项梳理您的业务数据
我们收集您的客户、国家、产品、服务、交易和分销渠道的信息,即《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2条要求的各项因素。
每一个反洗钱义务主体都必须能够通过书面风险分析证明其反洗钱措施是适当的。我们依据西班牙第10/2010号法律和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为您编制风险自评估报告:风险因素、控制措施、剩余风险和行动计划一应俱全。
您的风险分析是否已是最新?免费审查
告诉我们您的业务情况,我们会说明您的风险分析应包含哪些内容,以及目前还缺什么。
风险分析是整个反洗钱体系的基础: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手册和各项控制措施都以它为依据。我们用您的真实数据来编制,并使其经得起监管检查或外部专家审查。
我们收集您的客户、国家、产品、服务、交易和分销渠道的信息,即《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2条要求的各项因素。
我们采用可解释的方法评估每个因素,并与官方风险分析及适用于您所在行业的指引保持一致。
我们审查您的客户尽职调查、持续监控和内部控制措施,并衡量其实际成效,而不是手册上写的成效。
我们将固有风险与控制措施交叉比对,得出每个因素的剩余风险,并确定应优先加强的环节。
我们把结论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并据此调整反洗钱手册和客户接受政策。
您的业务发生变化时,我们会更新分析;在推出产品、服务、渠道或技术之前,我们也会按法规要求做专项分析。
风险分析不是做一次就归档了事:法规要求定期审查,而且有些时刻不能等。
如果您的业务使您成为反洗钱义务主体,风险分析就是第一份文件:没有它,您无法证明自己的客户尽职调查是合理的。
在推出产品、提供新服务、使用不同的分销渠道或采用新技术之前,您需要一份专项的、有书面记录的风险分析。
SEPBLAC的监管问询或外部专家的审查,都以风险分析为起点来评估您的整个体系。
进入新市场、出现新类型客户或业务快速增长,都属于重大变化,必须审查风险分析。
以下内容来自《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第10/2010号法律)及其实施条例(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
您必须能够向主管机关证明,您的措施与风险相适应,依据是一份事先形成的书面分析。
客户、国家或地理区域、产品、服务、交易和分销渠道。
风险分析须定期审查,发生重大变化时无论如何都要审查。
在推出产品或服务、使用新的分销渠道或采用新技术之前,必须先做分析。
外部专家每年审查一次内部控制措施;之后两年可以由跟踪报告代替。
部分小型义务主体可免于适用第32条,但法律仍要求其客户尽职调查以书面分析为依据。
我们可以审查您现有的分析,或从零开始编制,采用的方法您能够向SEPBLAC和外部专家解释清楚。
这是义务主体用来识别和评估自身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分析其控制措施并确定降险措施的文件。法规称之为风险分析(《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2条),SEPBLAC在其建议中则称之为风险自评估报告。
是的。第10/2010号法律第7.1条要求您能够通过事先形成的书面风险分析向主管机关证明您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是适当的;《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2条则要求内部控制程序以有书面记录的风险分析为基础。
至少应分析以下几类风险:客户类型、国家或地理区域、产品、服务、交易和分销渠道。此外,还宜考虑国家和行业层面的风险分析,以及监管机构针对您所在行业发布的指引。
应当定期审查,发生重大变化时无论如何都要审查。此外,在推出新产品或新服务、使用新的分销渠道或采用新技术之前,还必须做一份专项风险分析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1条规定,保险经纪人以及员工少于10人且营业额或年度资产负债总额不超过200万欧元的某些义务主体,可免于适用若干内部控制义务,其中包括第32条的义务。如果它们属于超过上述数额的集团,则不适用该豁免;而且法律仍要求其客户尽职调查以书面风险分析为依据。
风险分析是手册的基础:例如,高风险客户和强化措施都源自风险分析。如果您修改了风险分析,通常还需要相应调整手册和各项程序。
会。《第10/2010号法律》第28条规定的外部审查评估内部控制措施是否适当,而风险分析正是其出发点。分析不到位,就会体现为专家报告中的缺陷。
自2027年7月10日起适用的欧盟第2024/1624号条例仍以机构自身的风险评估为核心。此外,西班牙在2026年3月就一项皇家法令草案征求了公众意见,该草案将扩大风险分析的最低内容。在其获得批准之前,仍适用现行的第32条。
好的风险分析,任何人都能看懂其推理过程:数据从哪里来、如何评估、依据什么作出决定。
分析必须以您的客户组合、产品和渠道为出发点。一份泛泛的文件无法向监管机构证明任何事情。
清晰的等级、有依据的权重和可复现的结果。如果您说不清某个因素为何属于高风险,这份分析就站不住脚。
分析只有转化为措施才有价值:对客户实施强化尽职调查、设定限额和控制措施,并制定明确责任人的行动计划。
来源:《第10/2010号法律》(第7、26和28条)、《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1至33条)以及SEPBLAC关于内部控制措施的建议。
这些术语出现在风险分析、反洗钱手册和外部专家报告中。掌握它们,有助于您为自己的反洗钱体系辩护。
措施的力度应与每个客户、产品或交易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
业务因其自身性质而具有的洗钱风险敞口,尚未计入控制措施。
实施控制措施之后仍然存在的风险,该风险对机构而言必须是可接受的。
客户、国家或地理区域、产品、服务、交易和分销渠道。
针对高风险客户或交易的附加措施,或由法规规定,或由风险分析得出。
记载义务主体政策和程序的文件,以风险分析为基础。
负责在机构内部落实反洗钱政策和程序的机构。
由专家每年对内部控制措施进行审查,之后两年可出具跟踪报告。
西班牙的金融情报机构,也是反洗钱领域的监管机关。
基础型分析:泛泛而谈或没有来源。
稳健型分析:取自您真实的客户组合和业务。
基础型分析:没有明确的标准。
稳健型分析:等级和权重有依据,结果可复现。
基础型分析:默认其有效。
稳健型分析:评估其设计和有效性。
基础型分析:没有实际后果。
稳健型分析:行动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期限。
基础型分析:做完即归档。
稳健型分析:定期审查,每次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审查。
这些失误会削弱您在监管机构和外部专家面前的地位。
告诉我们您的业务、客户类型,以及是否已有风险分析,我们会告诉您需要做些什么才能使其保持最新。
风险分析,SEPBLAC称之为风险自评估报告,是每个义务主体用来识别和评估自身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文件。它是《第10/2010号法律》及其实施条例(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中风险为本方法的基础。
《第10/2010号法律》第7.1条要求义务主体能够通过事先形成的书面分析向主管机关证明,其措施的力度与风险相适应。《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2条进一步规定,内部控制程序应以有书面记录的风险分析为依据,该分析须识别并评估按客户类型、国家或地理区域、产品、服务、交易和分销渠道划分的风险。
风险分析应定期审查,发生重大变化时随时审查。在推出新产品、提供新服务、使用新的分销渠道或采用新技术之前,法规要求事先做一份有书面记录的专项风险分析。
反洗钱手册、客户分类和强化尽职调查措施,都取决于风险分析。《第10/2010号法律》第28条规定的外部专家审查每年进行,之后两年可出具跟踪报告,用于评估整个体系是否适当。如果您需要持续的支持,也可以外包反洗钱职能。
《第304/2014号皇家法令》第31条规定,保险经纪人以及员工少于10人且营业额或年度资产负债总额不超过200万欧元的某些义务主体,可免于适用若干内部控制义务,包括第32条的义务。如果它们属于超过上述数额的集团,则不适用该豁免;同时,它们仍须通过书面分析来证明其客户尽职调查是合理的。
自2027年7月10日起适用的欧盟第2024/1624号条例仍以机构自身的风险评估作为体系的核心。在西班牙,2026年3月公开征求意见的皇家法令草案规定,风险分析至少应考虑国家、超国家和行业层面的风险分析。在其获得批准之前,仍适用现行文本。
参考法规(附官方文本链接):
法规及链接已于核实。